(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瑞丽市人民政府决定召开《瑞丽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指导意见》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瑞丽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指导意见。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代表及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 21名,包括:
1.本市年满18周岁,在瑞丽市生产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瑞丽市辖区外)认为与瑞丽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指导意见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均可参加报名。听证代表拟将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确定,名额为10 人。
2.瑞丽市人大代表 3人,政协委员 3 人、行业代表 3
人、专业技术人员人、法律工作者 2人,共 11 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随机抽取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瑞丽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代表或者听证人的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瑞丽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指挥部二楼办公室(原市卫健局办公楼二楼);
网上报名邮箱:rlsrjb@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15 日18:00。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瑞丽市人民政府将于2019年 8 月15 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网站、瑞丽江网、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掌上瑞丽、市政务大厅门前粘贴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瑞丽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指导意见》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备注:听证会报名表可在瑞丽江网(http://www.ruili.gov.cn/)、
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l.gov.cn)上下载。
联系电话: 0692—4108006
附件1:瑞丽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 瑞丽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2:瑞丽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指导意见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 附件:《瑞丽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指导意见》听证会报名表]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