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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新一批驻外招商工作人员选派开始啦!

浏览量:3376   作者:  日期:2020/4/22

为贯彻《德宏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配齐配强驻外招商队伍,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全面实现未来三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派驻外招商及投促委工作人员。421日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公开选派驻外招商工作人员的通知》,一起跟着小编来看看,是否有你心仪的岗位吧。 

选派的岗位

州人民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厦门、成都、昆明招商联络办主任、副主任、其他工作人员;州投促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选派的时限

驻外招商工作人员派驻时限为2年以上;州投促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选派时限为6个月,因工作需要的,可再延长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选派的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视野开阔,敢于担当,自身干净,善于沟通联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资格条件:1. 选派人员应是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2.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 基本条件:驻外招商联络办主任从处级(含事业)干部中选派,副主任从正科级(含事业)干部中选派,其他工作人员从科级及以下(含事业)人员中选派。其中:北京、昆明两个驻外招商联络办主任分别由州政府驻京联络处、州政府驻昆办事处主任兼任,副主任从处级(含事业)干部中选派;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5.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派:1.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4.处于试用期尚未正式任用的;5.新录用(聘用)到乡镇工作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或新录用选调生在乡村锻炼未满2年的;6.其他原因不宜选派的。

选派程序

1.个人报名。填报《德宏州人民政府驻外招商联络办人员公开选派报名表》,明确具体岗位或是否服从组织调配,报单位党委(党组)研究。

2.单位推荐。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经县市委组织部和州直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择优进行推荐。

3.经历业绩评价。由组织部、人社局、投促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人选的相关经历业绩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州人民政府驻外招商联络办储备人才库。

4.初选。结合推荐人选经历业绩评价及岗位匹配情况,提出初步选派人选。

5.面谈。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联合,采取集中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

6.确定正式选派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综合人选成熟度和岗位匹配度,研究提出拟选派人选建议,报州投促委研究确定后正式选派上岗。

选派人员相关待遇

1.派驻期间,选派驻外招商联络办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标准给予生活补助,生活补助兑现与目标任务和业绩相挂钩。其中,每月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兑现全部生活补助。

2.选派人员派驻期内工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享受原单位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选派人员派驻期间视为同级别的任职经历。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优先给予提拔任用、交流、调任(事业人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应符合相关规定)。

3.驻外人员经批准每2个月可以返回德宏休假1次,每次休假原则不超过5天(不含往返时间),春节、国庆节两个重要节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规定,结合休假,可以返回德宏,往返交通费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4.选派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单独核定,不占原单位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职数。考核为优秀的人员,统一纳入州和县市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优秀考核奖励。

具体事宜详见《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驻外招商管理办法(试行)><德宏州驻外招商联络办及选派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德宏州驻外招商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2014号)和《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选派驻外招商工作人员的通知》(德组字〔202025号)。 

报名推荐截止时间:202058日(星期五)17:00以前。报名时需提供《德宏州人民政府驻外招商联络办人员公开选派报名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受表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县市报名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县市人员相关报名事宜请咨询当地县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彪手机:13988285359联系电话:06923028102电子邮箱:6357004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