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瑞丽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行《瑞丽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瑞丽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2年5月9日在瑞丽市人民政府7楼2号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明确。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要求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上午11时。
(二)报名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瑞丽市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报名主要理由。
地址: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报名联系人:苏明雨
联系电话:13808786971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2年4月2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在瑞丽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有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