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根据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瑞丽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第2号)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在瑞丽市人民政府7楼2号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赵 剑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曹明卫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泳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光伟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苏明雨 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
(三)听证记录人
项卫民 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张晓勉 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四)听证监察人
彭 旭 市政府办副主任兼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耿玉莲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监察股副股长
(五)听证代表
依 团 市人大代表
黄佳琪 市政协委员
陈发聪 瑞丽市财政局非税股股长
刘大楠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 军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经作站高级农艺师
龚兴平 瑞丽农场管委副主任
岩 沙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畹町分局副局长
赵见明 瑞丽市林草局林业与科技推广站高级工程师
张绍和 勐卯街道办武装部部长
甫贞辉 畹町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陈 杰 勐秀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云超 户育乡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
何 平 姐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德龙 弄岛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张春城 云南虹源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黄碇巍 勐卯镇麓川社区居民
郭晓林 目瑙社区居民
李 赓 勐龙沙社区居民
贾 月 团结村委会居民
阮祎丽 友谊社区居民
(六)旁听人员
棍 东 勐秀乡国土所所长
金庭干 户育乡国土所所长
高剑峰 弄岛镇国土所所长
三、会议议程
(一)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三)听证主持人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四)决策发言人介绍《瑞丽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的内容、依据和有关背景资料;
(五)《瑞丽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编制单位汇报;
(六)听证代表提问和发表意见;
(七)听证监察人对此次听证会现场监督情况发表意见;
(八)听证主持人作会议小结;
(九)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四、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通知及相关材料,将于听证会举行前3天送达各听证代表。
(二)应疫情防控要求,请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时佩戴口罩,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进行扫码和测量体温,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
(三)因会场和名额限制,其他报名但未入选为听证代表的同志,可以就该听证事项向瑞丽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苏明雨 13808786971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