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全面推进以自建房为重点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安委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德宏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瑞丽市实际,制定《瑞丽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专项整治总体要求
《方案》从5个方面对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总体要求。一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有效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努力把安全生产风险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失降至最低。二是明确主体,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承担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市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房屋建筑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全面排查整治辖区范围内经营性场所、农村房屋、城市房屋、公共建筑以及城镇燃气、地下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做到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四是分类处置,依法整改。在排查摸清隐患底数的基础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按照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处置,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整改;五是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从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以及场地经营许可等全过程、全链条联动监管,严格落实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方案》明确对瑞丽市辖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瑞丽市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抗震安居工程,对农村房屋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并且完成了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此,《方案》强调,要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周边,以及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为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不漏一户、不留盲区。
四、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瑞丽市约有13.1万栋房屋,排查整治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既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方案》明确了目标,排查、整治同时推进,2022年5月份完成动员部署,5月至7月完成全面排查,5月至11月分类处置、全面整改。
五、专项整治工作保障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方案》从组织领导、技术、资金、人员力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瑞丽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工负责各领域排查整治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设8个工作组,明确了各单位行业监管范围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部门合力。二是加强支撑保障,组建瑞丽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技术专家组,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成果,市级财政给予了工作经费保障。三是强化督促指导,要把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市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推动工作。四是加强执法处罚,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贯穿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五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