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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量:5420   作者:  日期:2022/9/29

2022年9月28日,瑞丽市印发了《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瑞政办发〔2022〕3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意义重大。瑞丽市依据《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全面开展清单梳理,编制了《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瑞丽市清单)。瑞丽市清单经过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政策措施影响范围

瑞丽市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施层级涵盖市、乡两级。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共有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3个方面9条措施。一是依法编制清单,包括编制公布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等3条措施。二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包括依照清单实施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等3条措施。三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包括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等3条措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衔接、加强监督问责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许可事项承接情况

经与《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云南清单)362项事项逐项核对,瑞丽市共认领252项,未认领110 项,(其中,仅州级实施110项,瑞丽市不具备承接条件0项)。

(一)关于承接事项情况

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德宏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许可事项共358项,瑞丽市承接252项,包括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瑞丽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9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涉及25个市直部门,7个中央、省、州驻瑞单位,5个乡(镇)(不含勐卯街道办事处)。其中:市级232项、乡(镇)级5项(其中3项涉及市、乡两级),省、州驻瑞单位18项。

(二)关于未承接事项情况

德宏州清单共362项,瑞丽市未承接110项,包括:一是审批权限仅为州级实施的事项共110项;二是瑞丽市不具备承接条件事项共0项。

同时,此次清单编制,根据国家、省政府的要求,同步开展变相行政许可自查自纠,确保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通知原文: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