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玫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提升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丽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升市民文明卫生意识的建议》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知晓、齐动手、皆负责、都实践”行动。
(一)不断建立健全各级健康教育网络。构建“网格化+众参与”、“城乡环境整治+众参与”、“卫生创建+众参与”格局,建立健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全面建设健康支持环境、营造健康文化氛围、健全健康促进网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瑞丽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社区成立基层健教网络领导小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健教网络,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结合疫情防控、第34个爱国卫生月、主题活动、环境卫生整治日及其他日常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车站、商场等重点区域,以宣传折页、海报、音视频播放、出租车宣传等形式宣传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新冠肺炎等基本预防等健康知识。2022上半年累计发放宣传折页3万余份,宣传海报1200余份。各村、社区网格内共悬挂宣传布标100余条,张贴海报27000份。向全市233个村民小组发放手持小喇叭,组建民兵巡逻队、“咩叭”巡逻队、“女子”巡逻队、“红色抗疫联盟”等队伍,充分利用“硬核喊话”、“音响流动”、“喇叭不停”的方式,不断提高宣传的密度和频次,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不断拓展宣传面。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居民素质的要求,开展以知晓为前提的宣传教育和以参与为手段的活动教育。掌上瑞丽客户端开设了《瑞丽创卫进行时》专栏,发布信息20条,《健康瑞丽》专栏发布信息16条,创卫新闻、部门检查、卫生行动、健康知识宣传等60条。
(四)卫生防病知识普及。发放《公民疫情防控基本行为准则》宣传折页80000份、宣传扇子30000份,发放《疫情防护综合知识》宣传单100000份,其中包含倡导“两管两不”,管住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倡导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掩口鼻等卫生防病内容。
(五)落实《瑞丽市关于加强规范养犬的通告》。饲养的犬只实行免疫制度、犬牌犬证制度,倡导由携犬人及时清除饲养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并公示了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农业局(畜牧局)相关举报电话。
(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我市所有社区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1.87,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36%,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8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达90%。
(七)推进公共场所禁烟活动。贯彻落实《瑞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和《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公共卫生质量。组织考评组实地对各单位组织领导、控烟考评制度建设、无烟环境布置及室内全面禁烟、控烟监督巡查、控烟宣传教育、控烟劝阻、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禁止出售烟草产品、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估,最终建成无烟党政机关88个,建成率达100%。命名的无烟党政机关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统一进行公示。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巩固建设工作,建成率达100%,同时无烟学校建成率达100%。
(八)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动员全市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行动,激发社会活力提升公众参与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向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发展,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自主自律践行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
二、加大规范店铺经营,落实“五有五化”目标要求
根据提案内容,针对性的加强农贸市场熟食销售区及市场周边铺面检查工作,联合农贸市场要求各熟食销售经营户规范使用三防设施、对多次发现未使用的经营户由市场开办方进行处置,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放在活禽活鱼宰杀处,要求经营户宰杀后及时清理,不得积攒垃圾。每天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农贸市场开展检查工作,一是针对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市场开办方在入口处是否认真执行扫码、验码、测温等工作。二是对市场内的经营户进行核酸检测,查看是否在要求期限内,对已超期的要求立刻进行核酸检测,对多次超期的由市场开办方进行处置。三是督促好市场开办方打扫市场内环境卫生,督促好熟食经营户三防设施使用及活禽活鱼宰杀卫生打扫。
再次感谢您对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提升工作的关心支持。
瑞丽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