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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答复政协瑞丽市第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函

浏览量:2176   作者:  日期:2022/12/21

杨青青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共场所禁烟管理的重视和关心。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丽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禁烟管理的建议》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贯彻落实《瑞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

瑞丽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及省州驻瑞各单位印发并公开发布了《瑞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有总则,控制吸烟范围和措施,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监督管理和附则共5章,于2019年2月10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实行政府引导、单位负责、个人遵守、社会监督的原则,规定了市爱卫会、市卫生健康、学校、新闻媒体、公共场所经营者、烟草制品销售者、公民等的具体职责。

二、加大宣传科普力度,营造良好控烟氛围

全市各单位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健康瑞丽创建等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国家级、省级开发的控烟宣传材料,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途径和手段,向公众持续普及烟草使用对健康的危害及无烟环境的重要性动员公众自觉不吸烟、主动戒烟,共筑美丽健康家园。

三、控烟工作与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挂钩机制

瑞丽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1年瑞丽市疫情防控及卫生健康工作考评的通知》(瑞卫健发〔2022〕34号)文件的考评细则中要求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公共卫生质量。评分标准为未积极组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的扣1分,未成功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扣2分。

四、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

根据《瑞丽市卫生健康局 市文明办 市爱卫办关于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瑞卫健发〔2020〕81号)和《市爱卫办关于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瑞爱卫发〔2021〕3号)精神和要求,组织考评组实地对各单位组织领导、控烟考评制度建设、无烟环境布置及室内全面禁烟、控烟监督巡查、控烟宣传教育、控烟劝阻、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禁止出售烟草产品、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估,最终建成无烟党政机关88个,建成率达100%。命名的无烟党政机关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统一进行公示。

五、设置举报电话,鼓励全民监督

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举报电话为0692-4148027,鼓励全民通过举报电话对违规吸烟、违规销售等情况进行举报。

六、戒烟咨询和戒烟服务

德宏州目前有规范化戒烟门诊1个,位于芒市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每周四开诊。2022年各级各部门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云南省第八届戒烟大赛和云南省“创无烟环境,我遵守、我带头、我践行控烟微视频征集活动市爱卫办每年积极转发给各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云南控烟YN、健康滇行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种宣传材料,同时大力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让戒烟方法宣传切实深入基层,促进公众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公共场所禁烟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联合多方力量共同推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为基准,以卫生创建为载体持续落实《瑞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不断推进控烟工作的发展减少烟草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引领推动在全市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公共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公共场所禁烟管理的关心支持。


瑞丽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4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