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瑞丽市民族文艺人才培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艺工作,为文艺队伍建设明确了努力方向。实现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必须要把人才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近年来,瑞丽市文艺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缺乏高水平文艺人才,特别是缺乏熟悉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文字的专业文艺人才,已成为瑞丽市文艺创作由“高原”迈向“高峰”的最大瓶颈,同时也制约了瑞丽市建设民族文化强市的步伐。多年来,瑞丽市立足实际,加大引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力度,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提高基层国有文艺院团临聘文艺人才工资待遇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文艺院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民族艺术人才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提高边疆文艺队伍服务水平,充分调动临聘文艺人才工作积极性。瑞丽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委会同意每年安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提高临聘文艺人才的工资待遇。我局根据会议要求制定了《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关于临时合同制演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按照演员的工作年限、季度工作考核情况等方面制定了绩效奖励方式和等次,使临时合同制演员的工资待遇由原先的1500元提高到3100元(含五险),并于2020年1月起执行。
二、依托非遗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
我局依托非遗传习所和文化馆站大力挖掘和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并将其申报为非遗传承人。截至目前,全市共评审认定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0名,其中:国家级传承人2名,省级传承人4人,州级传承人15名,市级传承人119名。通过多方法筹措、多渠道争取资金,每年给予非遗传承人扶持资金补助,其中:国家级传承人每年每人20000元,省级传承人每年每人8000元,州级传承人每年每人2000元,市级传承人每年每人1500元。同时,充分利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日”“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平台,积极组织全市各级各类非遗传承人参加全国、全省及州级文化艺术节、民歌节、民族歌舞乐展演,多次参加上海卫视、央视频道、综艺盛典、才艺大比拼、全国舞王大赛、非遗展演等活动。
三、开展少数民族文艺人才专业知识培训
近年来,我局多举措扎实推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培养工作,通过以老带新、自主培训、走出去培训、委托重点高等院校代培等方式加强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培养。一是文化馆每年定期开展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培训班。培训内容包含传统孔雀舞、傣族果雕剪纸、声乐、少数民族歌舞等,近三年共培训12场次,培训人数达200余人。二是组织市民族文化工作队艺术骨干参加由德宏文化和旅游局举办“傣剧打击乐培训班”“青年演员艺术培训班”等培训活动。近三年共派出培训次数4次,培训人数20余人次。三是选派在职少数民族文艺骨干脱产到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跟班学习。2018年选派市民族文化工作队1名编创人员到上海戏剧学院跟班学习1年,按时完成了相应课时并顺利结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并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投入一定的人财物,加强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培养。发挥我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及市文化馆优势,开展非遗传承人群培训计划,通过举办传承人群研培班的方式扩展传承人群数量、提升传承人技艺水平,培养一批少数民族艺术拔尖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积极保护和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在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中努力争取少数民族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项目资金。同时,根据省委办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2021]14号的文件要求,分类改革(第八),州市、县级文艺院团改革路径。各州(市)、县(市、区)所属民族文化团(队)、地方剧团、艺术团(队)、非遗保护(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加挂文艺团(队)牌子,强化公益属性,切实理顺关系,加强事业编制配置,完善政策和资金保障。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边境县(市)级原则上保留1个州(市)级、县级事业单位性质的院团。结合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引导院团聚焦传播党的创新理论,发挥阵地资源功能,促进当地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定。建立机制(五),强化国有文艺院团的人才激励。将市民族文化工作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宣传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划,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保障与奖励机制。发挥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引领示范作用,推出一批舞台艺术领域领军人才和艺术家。加强编剧、作曲、导演、演员、灯光、舞美、剧务、舞台监督等人才队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培训制度,为演职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推进优秀人才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第十九条,坚持目标倒逼。制定深化院团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加快“一团一剧院(场)”建设,到2022年底,各级政府要完成院团场所保障建设任务。重点任务清单第5点,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边境州(市)、边境县(市)原则上都要保留一个州(市)级、县(市)级事业单位性质的院团。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各级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2年2月。因瑞丽市其特殊的重要地理优势和重要历史地位,属于保留院团的县市之一。第27点,制定省、州(市)、县级国有文艺院团“一团一案”改革方案并实施。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
感谢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