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超代表: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在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4户建档立卡户建房贷款补助资金的建议》(第123号)已交我局办理,根据您的议案内容,我局高度重视,对相关情况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住房是“两不愁三保障”的主要内容。在脱贫攻坚期,市委市政府制定“补6贷6”建房政策,目的是解决全市贫困户的住房问题,这个政策是临时性、阶段性的,政策自2016年实施,但2017年初即被省委省政府叫停,并对已建住房进行整改,在政策实施期间未建房或未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手续资料而导致未享受相应补助资金或贷款扶持的,一律不再实施“补6贷6”政策。目前,贫困群众住房有问题的,都采取临时补助的形式解决,每户仅2万元左右。关于勐景小组勒发、回崩小组夺石鲁、新寨小组许香兰、李志超4户建房没有享受相关政策的情况,经了解核实,该4户由于政策执行当时未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有效补助资料,后期提交时政策已废止,导致未能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市乡村振兴局自接到交办之日起,认真开展了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并多次研究解决对策和建议,已向市人大申请每户6万元的补助,但未得到市人大批复。鉴于目前情况,市乡村振兴局建议:一是贷款部分,协调信用社帮助解决。二是若农户生产生活发生困难,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纳入监测对象进行产业、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救助帮扶。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瑞丽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