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段必清委员: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在政协瑞丽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农村微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提案》(第47号)已交我局办理,根据您的议案内容,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脱贫攻坚期,瑞丽市农村微小企业为贫困户脱贫做出了贡献,市委市政府也多方努力,争取为农村微小企业纾困解难,金融系统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在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微小企业将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由于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完毕,无法调整安排带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的涉农龙头企业、农村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市乡村振兴局尽力在2023年在充分调研、切实可行的前提下,先行提出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瑞丽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