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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协瑞丽市第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3686   作者:  日期:2022/12/23

周健球、李富云、姚育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瑞丽市第二小学北侧土地收回划拨学校使用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瑞丽市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市拓展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宗地编号为2010-2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姐岗路东侧、姐岗小学北侧,面积6.77亩,项目为教师公寓,出让价款488万元,约定2011年1月30日之前开工,2013年1月30日之前竣工。截至目前该项目用地未动工开发建设,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已依法组织闲置土地处置依申请听证会。

二、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

该宗土地闲置原因属于瑞丽市拓展公司自身原因造成,根据闲置土地调查认定结果、听证记录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向市政府及分管领导汇报,建议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1年1月29日将《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瑞丽市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请示》(瑞自然资发〔2021〕15号)上报市政府,目前未批复。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为促进闲置土地利用,下步将主动与市教体局对接,积极向市政府汇报,采取延长动工开发签订补充协议限期建成投产,还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协议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待市政府确定后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政府批准实施。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