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令第5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81号)有关规范及要求,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矿产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瑞丽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瑞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发布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指导瑞丽市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手段,作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范围
瑞丽市所辖行政区域。
三、规划期
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四、规划组成
《规划》主要由文本、附表、附图、专题、编制说明和数据库组成。
五、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原则和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保障措施七个部分内容。
六、有关事项
《规划》发布实施后,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规划》做好衔接。
附件:1.矿产资源分布图
2.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
3.矿产资源勘察查规划图
4.矿产资源勘察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图
5.矿产资源勘察查开发利用现状图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