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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5589   作者:  日期:2023/7/7


瑞政发〔2023〕21 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瑞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建设,是当前和今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的责任。为高标准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以下简称德宏片区)发展,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3〕11号)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云自贸组办发〔2023〕2号)、《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开放方案补充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德宏片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重要贺信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根本要求,以产业集聚发展为目标,以营商环境提升为手段,以风险防控为底线,以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推动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国际化,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开放兴边,努力形成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的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引领全州乃至全省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助推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经过3~5年改革探索,德宏片区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优势外向型产业加快聚集,新业态、新模式和外向型经济快速增长,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区域竞争力和要素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加完善,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形成更多具有沿边跨境特色、系统性集成性制度创新成果。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率先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制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贸易投资便利、交通物流顺畅、要素流动自由、金融服务创新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生态环境一流、辐射带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十四五”期间,通过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发展、以创新促发展,实现德宏片区外贸、外资、新增市场主体年均增长50%以上,区域开放度和便利化水平达到全省领先水平,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率先构建起与通行国际惯例和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对接、与我国新发展格局相适应、与云南沿边跨境和南向开放特色相吻合的制度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入开展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深化“一业一证”“一照多址”、综合监管等改革试点。探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区域评估+标准地+告知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改革。全面试点以事前信用前置审查、事中分类跟踪监管、事后监管结果纳信为特征的告知承诺制,推进新兴行业市场准入审批向国际通行的认证规则转变。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积极做好赋权承接工作,建立健全省州赋权评估机制,研究并推进省州赋权申请。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一网通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推进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衔接,创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监管标准,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2.提升国土空间管理效能

落实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多测合一”,逐步建立完善“多规合一”所需测绘业务协调及数据更新共享机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创新产业用地分类,鼓励土地混合使用,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供地等方式,满足企业用地需求,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创新建立土地联动高效审批机制。深入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试点。引导片区内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3.塑造公平竞争市场化法治化环境

落实全国统一公平竞争制度,探索衔接高标准国际规则有益做法。全面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落实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质物处置机制,适时争取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力度,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创新开展涉外商事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试点,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解决”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

4.对标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

在投资规则、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劳工政策、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对《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先进规则压力测试力度。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研究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指导企业及时完成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填报。补充完善投资保险、涉外法律服务、风险防控等海外投资保障机制,支持片区内优势产业走出去,带动技术、标准、服务、品牌走出去。

三、做强口岸经济

(一)服务要素便利移动

5.提升口岸通关便利水平。加快推进瑞丽口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和智慧口岸建设,提升监管智能化和通关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更好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创新“外贸+金融”、“通关+物流”等服务模式。优化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和服务模式,创新开展口岸“一站式”缴费服务,推动口岸通关效能、收费标准、服务能力达到并保持国内一流口岸水平。加快推进瑞丽铁路口岸前期规划编制,提前谋划铁路口岸开放申报及有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工作。

6.推进货物通关便利。落实一体化通关流程,宣传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全面实施鲜活产品“附条件提离”。探索与周边国家实施“一次认证、一次检测、一地两检、双边互认”通关模式。适时申报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与缅方建立通关便利化会谈会晤机制,定期与缅方召开工作会议,实现瑞丽口岸货物通关正常化、便利化。推进跨境油气管道互联互通建设。

7.推进人员移动便利。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商务访问者、跨国企业内部流动人员等自然人临时入境便利化措施。积极探索推进边境地区人员往来便利化,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积极争取开展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创新跨境劳务合作模式。推动中缅两国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毗邻国家入境务工人员“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外籍人员务工便利水平和监管效能。允许通过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外籍人员在片区范围内执业。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片区内从事相关行业,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8.推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数据中心、云计算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逐步取消外资股比等限制。落实中缅跨境光缆扩容工作,扩大国际网络覆盖区域。争取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试点,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建设国际离岸数据中心。积极争取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离岸呼叫中心业务。适时承接我国东部地区以及南亚东南亚算力需求,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

(二)推进贸易创新发展

9.创新发展边境贸易。加快落实东盟国家边民互市进口商品来源地政策,推动“食药同源”商品进口。大力发展“互联网+边民互市”新业态,推动边民互市贸易全流程监管模式创新。建设集聚南亚东南亚国家特色商品的进口商品市场和商贸中心、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目标市场的出口商品市场和商贸中心。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业态,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全流程监管模式,推动与市场采购贸易融合发展。争取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及医药器械业务试点。探索“海外仓+边境仓+保税仓”布局模式,推动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边民互市贸易深度融合。依托“丝路电商”建立电商企业走出去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和生态系统。培育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离岸服务外包、离岸金融等离岸业务,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探索开展新型易货贸易方式。

(三)加快物流枢纽建设

10.夯实跨境物流发展基础。结合铁路口岸规划工作,研究运用标准化海公铁、公铁等多式联运单证,争取开展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研究开展以铁路货物运单作为控货权凭证,创新实施铁路提单信用证融资和结算。创新跨境车险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推动签署中缅跨境汽车运输协定,推动跨境运输车辆牌证互认。

11.加快物流枢纽建设。加快完善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联运转运配套设施,研究设立国际转口集拼监管仓库,创新优化监管模式。积极拓宽中缅印度洋新通道,构建“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积极创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四、做大园区经济

(一)加大先行先试力度

12.围绕RCEP关税减让、投资、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加大跨境制度创新和开放环境压力测试力度。研究制定RCEP项下德宏片区货物贸易潜力商品清单和服务贸易优势领域清单。积极申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争取简化进口许可证申领管理制度,做大进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引导缅甸企业按程序申请新增榴莲、牛油果、菠萝、大豆等品种检疫准入,推动扩大东盟国家输华农产品准入种类。深入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推动肉牛产业链开放发展。先行先试RCEP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承诺表,与南亚东南亚知名商协组织,以及为南亚东南亚企业提供会计、法律、翻译、金融等服务的专业机构等建立稳固合作关系。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内外贸监管体制、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融合发展制度。创新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障和融资增信模式,试点承保市场采购贸易、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探索创建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

(二)对接国际规则融入区域产业链

13.指导绿色食品、纺织服装、绿色硅铝、燃油、电动摩托车等本地特色出口产品生产商和出口商在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等方面灵活运用经贸规则规避贸易壁垒。做好与RCEP成员国战略、规划对接,引导片区内企业融入区域产业链。探索完善货物出口商或生产商企业信用监管,推动RCEP原产地声明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出口商和生产商。落实RCEP项下符合要求的快运和易腐货物6小时内放行便利措施。建设一批中药材、畜牧产品、矿产品、木炭等交易市场,提升资源配置能力。积极承接和发展摩托车、纺织、家电、玉石、红木、新型建材等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缅甸配套发展符合原产地规则产品认可条件的原料加工、组装等生产环节。

(三)姐告创新发展

14.加快推动姐告城市更新。积极承接高附加值加工产业转移,推动发展珠宝翡翠、工业大麻、珍稀药材、稀贵金属等产业。推动边境传统物流提档升级,引导电商龙头企业和平台设立跨境电商运营集货中心。争取开展本外币账户试点。推动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离岸贸易企业集聚,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离岸贸易先行区。加快推进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高A级景区申报建设,打造外国商品特色消费区,做大做优免税店。大力推动中缅两国居民持护照、第三国居民持国际旅游证件从姐告出入境。构建“文、游、医、养、体、学、智”康养旅游创新产业链。探索建设仿制药研发生产国际合作基地,支持上市许可持有人品种转化落地。推动周边国家外籍医务人员、患者及陪同人员到区内诊疗的入境、停留居留便利化。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五、加快产业发展

(一)跨境农业

15.深化绿色农业“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模式创新,争取设立国家级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区域性农产品交易中心。继续扩大农业开放合作,推进中缅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跨境农业产业链和农业产业园。推动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和农作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隔离基地建设。探索对缅甸等毗邻国家的农产品、水产品、种子种苗及花卉苗木等产品实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积极引进农业机械装备生产制造企业,建设综合性外向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二)跨境金融

16.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全面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争取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加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政策研究,争取开展试点。依托姐告边境合作区争取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持续推进NRA账户(允许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创新和跨境银行结算账户合作,支持境外投资者NRA账户开展经国家批准的资本项下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缅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金融分支机构,研究“一国一策”适度降低缅资银行在片区设立分支机构门槛可行性。宣传引导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投资,推动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货币。鼓励瑞丽和木姐银行互开账户、争取缅方银行开立人民币个人和企业账户、开展跨境现钞调运、开展金融监管合作、推广非现金支付等。大力发展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服务业务。支持企业境外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按规定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探索设立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推进与缅甸签订保险业双边监管合作协议,实现理赔查勘相互委托或结果互认。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结算试点。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鼓励发展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基金。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服务机制,创新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债券、绿色项目收益债券等绿色资本市场,加大绿色保险运用。

(三)跨境产能合作

17.利用RCEP成员国间产业互补性和原产地累积规则,发展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智能硬件等出口导向型产业。探索推动跨境农业、绿色能源等全产业链创新发展。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探索实践“两国双园”“一线两园”建设模式。编制跨境产能合作优先项目清单,为企业境外投资、境外承包工程搭建平台,推动跨境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强对缅政策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研究,据缅甸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需求,编制中缅跨境产能合作重点产业清单和项目清单。加快融入全省成品油输送管网体系,提高石化能源保障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在德宏片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各责任单位狠抓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先行先试,做好省州赋权承接工作。对涉及上级事权的改革创新事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二)健全评价激励机制

建立改革试点任务评估机制,定期梳理任务进度成效。组织开展制度创新评估工作,对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成果,实施分类评估后复制推广并做好制度创新经验案例储备及上报工作。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好《德宏州推动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建设容错纠错办法》,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范围。

(三)强化要素保障

根据国家和省级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积极谋划德宏片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财税政策、土地规划、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等政策支持。加大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配置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风险防范

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借助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标准建设智能化监管基础设施,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认共享。加强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金融、意识形态等风险评估,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七、工作要求

(一)自贸区德宏片区工管委各内设联系部门要充分发挥联系上下、协调各方、督促指导作用,切实把深化改革任务分工联系事项当作试点创新首要任务,全面抓好与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的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研究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问题,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二)各牵头部门要扛实扛牢牵头负总责任,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深化改革任务清单,逐一逐项做好全面深入研究,按照“一事项一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对改革试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目标化、责任化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工作推进时间表、作战图抓好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同时要明确1名联络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负责改革试点任务工作推进落实的总结材料报送。

(三)各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对照深化改革任务清单认真研究,提出实质性的工作落实意见和措施对策,并在工作中一以贯之和创新实践,抓出成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各部门推进改革试点任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要把各部门推进改革试点任务落实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畴,对工作重视不够、成效不佳和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坚决予以通报批评。

(四)涉及的改革试点任务进展情况请各牵头单位定期收集汇总之后,分别于年度4月13日、7月13日、10月13日前提交自贸区内设联系部门审核把关提交政策法规局汇总上报;落实情况的自评报告(内容包括涉及改革试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上报请示、制发制度、数据成效、经验总结、评估上报、复制推广等七方面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部措施及工作建议)及评估卡请于年度12月25日前提交至自贸区德宏片区政策法规局指定邮箱(dhpqzcfgj123@163.com),联系人及电话:付老师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