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瑞丽市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无设置依据和年登记量少于200对的乡镇婚姻登记机关予以撤销”的要求,结合瑞丽实际,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撤销瑞丽市弄岛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瑞丽市姐相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瑞丽市户育乡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瑞丽市勐秀乡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5个乡镇婚姻登记职能。
二、自2023年7月15日起,以上5个乡(镇)辖区群众的婚姻登记事务由瑞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承办。
三、婚姻登记地址:瑞丽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民政婚姻登记窗口)
四、婚姻登记联系电话:0692-6995061
瑞丽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