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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18621   作者:  日期:2023/6/13

瑞政办发〔2023〕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现将《瑞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推进健康瑞丽建设,在全市“十三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德宏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瑞丽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州卫生健康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和传染病防治水平大幅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健康脱贫攻坚有力推进,中医药和民族医学传承有力,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和任务,卫生健康发展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1.公共卫生健康环境明显改善。通过消除疟疾认证,未出现鼠疫、霍乱、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死亡病例;顺利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面对复杂严峻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内防反弹”管住面、坚持“外防输入”守住边、做好“预防感染”上半篇文章、做好“医疗救治”下半篇文章,牢牢守住“零死亡、零外溢”底线,为全国全省抗疫大局作出积极贡献;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重点职业病监测企业覆盖率达90%以上;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2.08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15年的66.09/10万、11.24‰、14.54‰下降至2020年的0、2.89‰和4.05‰,居民健康水平大幅提升。

2.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五年来,卫生健康系统投入基础建设资金1.09亿元,实施卫生健康基层设施建设项目5个,竣工5个,建成面积2.49万平方米。2020年全市共设置医疗卫生机构98个,开放病床1917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30人。与2015年相比,全市卫生健康支出从2.59亿元增加到4.70亿元,增长81.47%;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数由4.91张增加到7.16张、卫生技术人员数由1247名增加到2130名、执业(助理)医师由400名增加到648名、注册护士由609名增加到860名。

3.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一是市级公立医院提能升级。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瑞丽市人民医院成为德宏州内首家通过云南省提质达标验收的县级医院(二级甲等),也是德宏州内首家率先完成“五大中心”(即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创建验收的县市级医院,其中胸痛中心是云南省西南片区首家,成功创建急诊医学科、妇产科、感染科及消化内科为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学科。持续推进医联体建设,先后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立医联体对口帮扶联系,瑞丽市人民医院建立丁明霞博士工作站、楚天舒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心内介入、泌尿外科等多项技术空白得以填补。二是基层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实施“一中心一站”建设,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1所基层机构达到省级甲级基本标准、9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9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和3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达到验收标准,基层医疗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三是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升。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全面加强,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3.29%、95.03%,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0.67%、73.33%、8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6%,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59%。四是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着力改善医疗服务,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逐年提高。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做到区域、机构、政策三个“全覆盖”,全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落实补偿机制,破除了实行60余年的“以药补医”机制。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城乡群众看病就医更加公平可及。整合城乡医保、完善大病保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完善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两票制”政策落地实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于2019年起实施公立医院绩效总额核定,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5.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成效显著。一是统筹打好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在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中,第一时间对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控方案,进入防控态势,全力做好本土及输入病例救治;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全面加强救治能力和发热门诊建设,核酸单检能力由200管/日提升到2000管/日,可转换床位、重症床位增加;快速、科学、有效处置了“9·12”“11·09”境外输入疫情,全力阻断疫情向州内、州外扩散,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

二是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严格贯彻落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全市艾滋病病人发现率92.02%、治疗率91.9%、治疗病人有效率95.9%,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全市艾滋病新发感染率、病人病死率持续下降,病人生存质量明显提高。三是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有效处置登革热疫情,未出现死亡病例;消除疟疾通过州级考核验收;消除麻风病危害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肺结核患者得到规范治疗,狂犬病综合防控措施得到加强,发病率持续下降。四是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取得实效。依托艾滋病、蚊媒病毒性疾病等合作项目,建立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在人员培训、病人救治、物资等方面为缅方提供援助,实现了关口前移,屏障外移。五是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卫生应急队伍装备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成功处置“11·20”境外边民涌入重大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6.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新设置瑞丽市中医傣医医院,市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馆(中医药服务示范区)。定向培养中医类别本科生26名(中医9名、傣医17名),引进中医人才24名,110多人次参加中医类骨干医师、全科医师、临床技术技能、“能西会中”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傣医药发掘整理研究、中医药资源普查等工作。

7.健康扶贫目标全面实现。一是全面落实“四重保障”措施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和一单式结算”便民措施,大力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2020年确诊建档立卡大病患者284人,救治率100%。二是加强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设,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大力实施“三个一”标准化建设,补齐短板,6个乡镇卫生院、25个村卫生室达到云南省脱贫成果巩固要求和贫困村退出标准。三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好病”。截至2020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救治15193人次,住院报销比例90.35%,290户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全部脱贫。

8.健康瑞丽行动开局良好。一是聚焦重要健康影响因素和重点人群,积极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重大慢病防治行动,所有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二是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社区健康素养干预行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教育引导群众合理膳食、戒烟限酒,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三是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通过省级命名卫生乡镇5个、卫生村68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50个)。

9.计划生育管理继续加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由“十二五”的7.4‰上升到7.53‰,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107-108。全面落实国家、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惠及25192人(户)/次,发放奖扶资金1114.6745万元。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6.2万人次承保计划生育意外伤害险;筹措资金11.06万元,实施计划生育帮扶、帮扶贫困儿童等项目2个,惠及553人。

10.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五年来,累计下达卫生健康系统带编考核选优招聘岗位140个,事业单位招考岗位63个。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37人,28名毕业生已按照协议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并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大力实施人才兴市、科教兴边战略,组织实施“瑞丽市十大名医评选及培养工程”,10名医务工作者被授予“瑞丽市首届十大名医”荣誉称号,激励和引导全市医务工作者扎根瑞丽、服务瑞丽,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市卫生健康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2020年暴发新冠肺炎疫情充分暴露出我市卫生健康发展的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医联动紧密度不高。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带动作用不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尚需完善,病人向州市级以上医院流动趋势并未减弱,合理的就医秩序尚未真正形成。

基层服务能力薄弱。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与分布不合理并存,瑞丽市人民医院“头雁”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带动基层发展的作用还待加强;乡村两级能力相对较弱;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不高,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突出,设备设施不足,发展基础不牢。

中医(民族医)药发展不理想。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基础薄弱,人才缺口较大,临床骨干紧缺,后备力量不足,特色优势不突出,以傣医为主的民族医药传承困难;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种类少、应用率低,中药饮片使用比例不高。

母婴安全仍面临较大挑战。全市存在大量外籍妇女和流动妇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较低,给全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带来较大挑战;经产妇和高龄产妇占比增高,孕产妇死亡率下行逐渐进入平台期。两个救治中心不够规范、救治能力需大力提升。

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严峻。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大;登革热疫情连续多年暴发,疟疾输入性疫情引起再传播风险高;巩固“三个90%”防艾目标任务艰巨;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防护物资和应急医疗物资储备需不断提高。

卫生信息化建设力度不够。卫生健康信息基础设施较差,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大,工作推进缓慢,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程度不一,机构间尚未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卫生健康队伍建设需加强。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全市仅44名全科医生,各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人员占9.18%,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仅占2.65%,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卫生技术人员缺乏,且引进难、培养慢。机构改革后,卫生健康职能职责增加,服务方式和领域拓宽,管理型人才缺乏,服务创新、改革推进动力不足。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提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健康中国”的远景目标,对“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出部署,为卫生健康发展明确奋斗目标。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进一步凸显了卫生健康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卫生人才培养等受到极大重视,在客观上为医疗卫生发展带来机遇。实施健康瑞丽建设,社会各界对“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健康中国、健康德宏的愿景目标更加期待,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巨大空间。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机遇,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供重要契机。健康云南行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为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提供更有力度抓手。随着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入推进落实,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推进,中缅经济走廊实质性建设,国家对瑞丽沿边开发开放政策叠加,依托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国际口岸城市等“金字招牌”,必将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机遇。

2.面临挑战。一是“一老一小”卫生健康需求难以满足。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老年医学、康复医疗等领域将面临巨大压力;全面三孩政策的实施,将加剧儿科、妇幼保健、生殖健康等领域的供需矛盾。二是疾病谱系产生新变化。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与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且对全市存在潜在威胁;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主要健康威胁,重大传染病尚未完全控制,精神卫生、职业健康等问题不容忽视,给卫生健康领域带来一系列挑战。三是边境传染病防控压力巨大。瑞丽西北、西南、东南三面与缅甸接壤,169.8公里边境线上面临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多点、多链、多源、隐匿输入和传播的考验,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大。跨境公共健康平台建设滞后,有效的边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医疗卫生队伍数量和救治能力难以应对较大规模疫情。四是卫生健康发展与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要求不相适应。卫生健康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分布不均,康复医学、精神卫生、老年医学、儿童医学、重症医学等专科能力较弱,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发挥不充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核心能力不强。卫生人力资源短板明显,基层服务能力薄弱。医疗卫生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机构之间衔接协作机制不健全,“医防”缺少有效融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瑞丽建设,以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和整合协作,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促进均衡,持续推动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全面提升各族人民健康水平,为瑞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口岸城市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发展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全面推进健康瑞丽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健康优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配置公共资源时优先安排,专业人才培养时优先保障,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坚持高质量发展。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卫生健康发展全领域,大力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全面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显著增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预防为主。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重大疾病、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和重点人群健康,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把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到实处,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强化防治结合和医防融合。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不动摇,深化医卫改革,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创新、体系创新、管理创新,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卫生健康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更加深化,城乡环境更加健康宜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分级诊疗体系、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不断改善,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健康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便捷性显著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巩固在90%以上;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平急结合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指挥更加有力、反应更加灵敏、干预更加精准、救治更加高效。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童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水平指标达到或优于全省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力争降至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逐年提升。

瑞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

(基数)

 

2025

 

2020年(基数)

2025

性质

健康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2.08

75

71.40

75

预期性

2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0

≤10

0

≤10

预期性

3

婴儿死亡率(

2.89

4

4.89

4

预期性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05

6

6.97

6

预期性

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9.01

≤15

16.87

≤15

预期性

6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3.81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48.66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预期性

健康生活环境

7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5

23

14

23

预期性

8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4

33.0

24

预期性

9

国家卫生市创建%

0

100%

20

100

预期性

10

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率(%

0

20%

——

——

预期性

健康服务供给

11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7.16

7.98

7.59

7.98

预期性

12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46

3.32

2.71

3.32

预期性

13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21

0.62

0.27

0.62

预期性

14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21

3.99

3.47

3.99

预期性

15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18

0.54

0.21

0.54

预期性

16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1.23

3.01

2.21

3.01

预期性

17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95

2020年的基础上增长10%

1.22

2020年的基础上增长10%

预期性

18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2.8

4.5

0.5

4.5

预期性

19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0

70

45.45

70

预期性

2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3.29

>90

93.27

>90

预期性

21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率(%

95.03

>90

94.50

>90

预期性

22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9.38

>90

99.38

>90

预期性

23

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

 80.0

82.5

80.0

82.5

预期性

健康保障

24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25.86

26左右

25.86

26左右

预期性

健康产业

25

健康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总规模年均增速(%

——

10

——

1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健全组织体系,提升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专业、专项能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健全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公共卫生工作职责,结合推进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社区)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完善城乡社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能力。

2.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防控职责,健全医疗机构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新发传染病预警机制和协同流调机制。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强化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并纳入属地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网络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对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病原微生物检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

3.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按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模式,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的重大传染病治理体系,完善应急指挥体制,健全应急预案,坚持依法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压实“四方责任”,完善常态化和应急处置各环节工作流程,完善社区治理。加强鼠疫、霍乱、新冠病毒感染、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监测防控,建立灵敏可靠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哨点布局,及时监测预警。加大登革热等蚊媒传染性疾病防控力度,遏制登革热等本地疫情扩散蔓延和暴发流行。持续落实疟疾防治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巩固消除疟疾成效。持续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策略,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落实饮水氟中毒综合防控措施,持续控制饮水氟中毒危害,强化病区改水工程后期管理,减少致病因素危害。持续推进遏制结核病行动,提高结核病实验室快速诊断能力,继续加大重点人群、重点地区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和耐药筛查力度,推进耐药结核病规范诊治,拓展短程化疗和患者关怀服务。  

4.提升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瑞丽市疾控中心能力建设,促进提档升级。加快推进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力争配置3个P2+实验室、1个百级洁净实验室。加强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按照需求为瑞丽市中傣医院、瑞丽市人民医院配备CT、车载移动 CT、负压救护车、加快推进瑞丽市传染病医院投入使用,建立平急转换运行机制。全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立标准化的发热哨点诊室。不断完善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传染病救治网络,提升传染病集中救治能力。

5.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原则,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技术培训为平台、实战检验为手段,不断强化组织管理机制,完善卫生应急培训体系,着力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方案。强化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信息报送和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定期开展重点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提示。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做好各级实验室等级认定,规范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严格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确认与备案。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督导与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扎实推进院内感染、医废处理、实验标本管理。完善与海关、边防、外事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联防联控机制,逐步拓展跨境联防联控范围,加大对毗邻缅甸地区的技术支持、援助力度,守住国门公共卫生安全。

专栏1 公共卫生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健全组织体系,提升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水平;按照国家、省关于州、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提升计划:构建由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等组成的公共卫生病原检测实验

室网络;健全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健全组织体系,提升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水平;按照国家、省关于州、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提升计划:构建由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等组成的公共卫生病原检测实验

室网络;健全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

(二)全面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1.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结合瑞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目标、存在的短板,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医疗服务体系提质扩能,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配置,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重点考虑和推进瑞丽市传染病医院、瑞丽国门医院、瑞丽市人民医院、瑞丽市中傣医院、瑞丽市妇幼保健院及瑞丽市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持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2.巩固提升提质达标和创等成果。紧盯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瑞丽市人民医院创三级乙等综合医院,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巩固提升“五大中心”建设成果;做好“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一中心一站”建设和“优质服务基层行”等级评审工作,到202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50%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明显提高;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提升医疗服务、基本公卫、健康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医联体建设,与省级三甲医院建立医联体对口帮扶联系,实施管理、业务、人才培养等多方位帮扶和联建。

3.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布局,促进优质资源提质扩容,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医联体建设等措施补齐专科能力短板,持续提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重点提升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肿瘤、心脑血管、感染性疾病等诊疗能力,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瑞丽市总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头雁”作用,推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推进优质资源下沉基层,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解决居民看病就医“最后一公里”问题,让优质医疗服务“触手可及”。

4.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加大对重点专科建设的支持力度,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加强高水平专科建设,构建全市临床重点专科高质量发展格局,重点培植瑞丽市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到2025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建成2个、达到6个。在瑞丽市中医傣医医院培育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和中医急诊科。加强瑞丽市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儿童营养指导专科建设,鼓励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1个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特色科室。

5.优化医疗服务内涵。深入开展优质医院内涵建设,精细化管理,引导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预约诊疗,畅通预约渠道;持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智慧医院建设为抓手推进改善医疗服务重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多学科诊疗、分娩镇痛和日间手术试点的评估,制定“五大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将公立医院开展便民惠民和群众、社会的满意度测评,纳入医院绩效考核目标。开展并落实优质护理,持续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统筹规划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到2025年,建成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长足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7.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依托县级医院做好重点技术、关键环节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同质化、标准化发展。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基础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费用为重点的内审制度,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媒体和公民对其服务进行公开、公正监督。

8.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组织动员,稳步提升千人口献血率和固定献血者比例,无偿献血人次数和献血量增长水平与医疗服务需求增长水平相适应,到2025年,人口献血率达到15‰。建立完善无偿献血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强化血液资源的保障,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9.支持发展优质社会办医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医疗、专科医疗、中医药、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机构,与公立医院协同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合资、品牌合作等方式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集团,提供规范化、一站式高端医疗服务,建立“医、学、研、康、养”一体的全生命周期高端医疗保健服务。

专栏2 优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培育工程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做好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瑞丽市人民医院创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争取到2025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建成2个、达到6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改善计划:到202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50%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明显提高。

院前急救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城市地区院前急救服务半径不超过5千米或救护车平均到达时间15分钟以内,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急救站点,坝区服务半径不超过10千米或救护车到达时间在30 分钟以内,山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0千米或救护车到达时间在30分钟以内。“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院前急救病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

(三)加快中医(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瑞丽市中傣医院为主体,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支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网底,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馆等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加强瑞丽市中傣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建设标准。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医馆和服务内涵建设,四项指标达标。推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成标准的中医(民族医)药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康复(护理)医院、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民族医以备案管理形式开展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服务,持续规范民间民族医诊疗服务。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服务的连续性。

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瑞丽市中傣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尽快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短板。通过引进人才、设立专家工作站等方式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申报建设2个省级特色重点专科。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门诊诊疗服务能力。推广中医诊疗优势病种。到2025年,力争新推广使用4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实现部分病种同质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多种中医方法综合应用的治疗模式,推行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模式。

3.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康复能力建设,到2025年,瑞丽市中傣医院成功设置中医康复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全市推广应用30项左右的中西医结合康复方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瑞丽市中傣医院规范设置“治未病”科,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设立“治未病”科室,提供规范的“治未病”服务。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三位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4.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大力挖掘民间民族医药文献及民族医药文化,持续推进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民族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运用,推进民族医药师承、“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等民间民族医药传承、发展、考试考核和注册聘用管理。加快推进以傣医药为主的民族医药院内制剂研发,加强中药(民族药)材种植资源保护和规范化种植养殖,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大力培育和推广具有德宏特色的道地药材,发展优质中药材加工生产。做好中医药民族医药对外交流和“南北民族医药论坛”,积极推进民族医药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文化交流与传承保护平台,打造瑞丽民族医药名片。

5.发挥中医药在构建公共卫生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学科和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或发热门诊;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加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研究与实践,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及0-3 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专栏3 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

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计划:加强瑞丽市中医傣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中医康复科设置,10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建成示范中医馆5个。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瑞丽市中医傣医医院积极开展国家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建设,申报建设2个省级重点专科、特色重点专科。新推广使用4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应用30项左右的中西医结合康复方案。

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提升计划:开展以傣医药为主的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和民族医药院内制剂研发,推进民族医药师传承、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等民间民族医药传承、发展、考试考核和注册聘用管理。

中医药文化传播计划:做好中医经民族医药对外交流和南北民族医药论坛,推进民族医药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文化交流与传承保护平台。

(四)深入实施健康瑞丽行动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融入基层治理。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和规范戒烟门诊设置,县级综合医院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和简短戒烟干预制度,加强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控烟队伍及其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成果,按照“灭死角、建机制、标准化、智慧化”要求,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管理手段,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健康细胞,建设健康人居环境,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争取获得国家卫生市命名,建成1个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全覆盖。开展国家卫生市创建向健康县城建设提标升级工作,深入持久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2.强化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全民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统筹解决好专业人员不足问题,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围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主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程,倡导健康的公共卫生政策和支持性环境。推动主流媒体开办健康科普节目或栏目,免费播出健康公益广告,加强公交、商场、广场等户外健康科普宣传,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健康知识普及格局。以乡镇社区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素养知识,增强公民健康意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深入人心。开展常态化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预防食源性疾病尤其是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力度。推进国民营养计划,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加强合理膳食主要指标监测,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创建示范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到2025年,每万人至少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居民合理膳食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

3.全面加强健康风险监测。持续开展空气污染物、公共场所环境健康危害因素、城乡饮用水监测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加强病媒生物监测。扩大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面。持续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增加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数量。到202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开展铁皮石斛、灵芝、天麻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加强伤害监测网络建设,完善伤害监测体系,扩大伤害监测哨点医院,提高伤害哨点监测及死亡监测质量。

4.提升慢性病综合服务。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到2025年成功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加强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建立连续的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制度,2025年肿瘤随访登记和心血管疾病报告工作实现全覆盖,实现重点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信息实时更新,定期发布慢性病有关监测信息。加强慢性病患者早筛查、早诊断、早发现,继续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18岁以上高危人群开展糖尿病筛查,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逐步开展高危人群干预指导,推进防癌体检和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健康体检,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70%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5%以下。

5.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失眠症、焦虑、抑郁和老年痴呆等流行病学调查,摸清全市心理健康情况,构建心理服务体系,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完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和住院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者兼职开办精神科诊所。加强精神卫生疑难危重患者、老年、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精神卫生的诊治能力。依托有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组建心理救援专业队伍,提升精神科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心理康复与心理疏导能力。到2025年,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专科服务能力提升,全市精神科医师数量达到4.0名/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82.5%。

6.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根据国家、省相关健康帮扶政策调整,结合实际,在过渡期内,逐步推进健康帮扶政策有序调整、平稳过渡,继续落实县域内医疗定点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单式”便民惠民政策,将病人住院时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对经基层首诊县级转诊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继续执行州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持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常住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4种慢病患者,做到“应签尽签”,规范管理率达到90%。到2025年,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市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总体水平上升5个百分点以上。

专栏4 健康德宏行动推进工程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推动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市,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比例提高到20%,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村比例提高到90%

建立健康德宏行动监测评估机制:对健康德宏行动主要指标和考核指标进行跟踪监测评价,及时发现行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实施。

积极推进控烟行动: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家庭、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推进规范戒烟门诊设置,级综合医院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和简短戒烟干预制度,加强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控烟队伍及其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开展常态化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建设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到2025年,每万人至少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居民合理膳食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

(五)全周期保障重点人群健康

1.提升妇幼健康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瑞丽市妇幼保健院达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标准。强化政府主导力度,构建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撑,以民营妇幼健康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以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载体的急救转诊网络建设,持续提升产儿科安全质量,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提高妇女和儿童健康管理水平。优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开展新生儿重大出生缺陷疾病救助。全面推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消除认证工作,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完善符合瑞丽实际的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全市通过“三病”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到2025年,婚检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80%、80%和98%。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全覆盖。

2.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积极生育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适度生育水平。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家庭帮扶保障制度。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托育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加强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引导青少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面向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心理健康服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青少年近视、营养相关疾病等监测和干预。

3.加强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推进职业健康社会共治。全市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实施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政府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按要求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全市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持续下降。

4.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管理。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预防和早期干预,构建失能老人照护体系,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健全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开展老年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市70%以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通过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等方式协助老年人跨越卫生健康服务数字鸿沟。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完善相关医疗保险等制度,协同优化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发展智慧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专栏5 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妇幼健康保障能力提升计划:瑞丽市妇幼保健院达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标准。

家庭发展健康支撑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 个。加强青少年近视、营养相关疾病等监测和干预。

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全市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

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应对阿尔茨海默症行动,筹建1个老年健康促进(服务)指导机构。创

1个乡镇(社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

(六)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深入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改革合力,持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药品耗材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到2025年,全市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70%,国家和省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500个。

2.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坚持“强基层,建高地,优服务,保健康”基本原则和“强市、活乡、稳村”理念,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面落实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引导医共体内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2025 年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趋于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形成,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 65%以上,真正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

3.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强化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强化成本消耗环节的流程管理,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力争通过5年努力,实现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即:从发展方式上走向内涵建设为主,提高质量;从发展的内涵上、管理上走向内涵式的、集约性的、高效的管理,主要是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来提高效率;从资源配置方面逐渐转向投向人力资源发展来提高人的积极性,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待遇。)。

4.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体、多种非基本药物为补充的“1+X”用药模式。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提升药品短缺应对处置能力。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将配备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纳入合理用药考核。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师队伍建设,建立处方和用药医嘱点评与干预、医师约谈等制度,发挥药师对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指导作用,在县域医共体内积极探索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和重点药物监控制度,促进药物合理应用。

5.加快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信用+综合监管”,推动行业监管向综合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统筹协调工作制度、综合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制度。持续加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装备、执法取证工具等配备,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逐步提高“双随机”抽查比例,加大部门联合“双随机”力度。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全面推行非接触在线监管。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七)提升健康服务业发展能力

1.优化发展政策环境。在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10%的前提下,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支持社会办医连锁化、集团化发展。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制。

2.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元健康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有效增加妇幼健康、0-3岁婴幼儿托育、老年健康等领域的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支持专业医学影像和病理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康复医疗中心、高端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发展。

3.促进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健康与养生深度融合,推动国际诊疗保健合作中心建设,打造集“医、药、学、康、养、旅、智”为一体的健康产业综合体。发展健康旅游产业,围绕慢性病预防、运动康复、健康促进等,促进高原体育与健康融合。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信息服务,推进数字医疗与虚拟现实、5G、三维重建、3D 打印等新兴技术有机融合应用。促进金融与健康融合,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丰富健康保险服务。

(八)扩大卫生对外交流合作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加强与缅甸医疗卫生交流合作。加快建设国际健康体检和管理中心,为周边国家提供集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整合医疗服务。积极开展对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拓展与缅甸北部各省邦医疗合作,探索建立涉外医疗服务合作模式。持续推进“光明行”等国际公益医疗活动。加大中医药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对缅卫生技术人员交流机制。为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建设提供健康保障,守住国门公共卫生安全。

(九)夯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动能

1.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实施执业(助理)医师增量提质计划。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含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加大执业(助理)医师培养力度,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3.32人。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制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重点用于补充执业医师。强化人员统筹使用,推行“县管乡用”,健全医疗卫生人才“下沉、流动、共享”的用人机制。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畅通人才培养引进渠道。落实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人才考核招聘政策;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建立“候鸟”人才引进平台。注重本土人才培养,鼓励进修学习和新技术推广,培养本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积极创造申报条件,力争入选人才项目;组织实施“瑞丽名医”项目,并积极向州级推荐认定“德宏名医”。

实施“拴心留人计划”。对到基层服务的卫生人才给予特殊政策。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探索实行县管乡用、县乡村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管理机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建立绩效考核激励向基层倾斜的机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健全完善精准帮扶的对口支援制度,实行精准帮扶,团队帮扶,为受援单位解决医疗急需,突破薄弱环节,带出技术团队,新增服务项目。

2.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实行绩效工资动态管理。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医疗质量服务监管。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取消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经费总支出的比例限制,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动态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公共卫生人员待遇,缩小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实际收入的差距,稳定公共卫生队伍。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保障和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允许有条件的公共卫生机构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疗卫生人才倾斜。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多点执业或从事其他超额劳动获取合规报酬。

3.加快数字卫生健康发展。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医院建设,有效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诊间结算、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线上便捷服务。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信息逐步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二级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3级和4级及以上。支持公立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规范互联网诊疗运营模式,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报销范围。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好德宏医疗影像云平台,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推行一部手机管健康工作,以身份证号码为主索引建立居民电子健康二维码,实现就诊、医保结算、电子健康档案查询“一码通”,打造“掌上”医疗健康服务新生态。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防护,推进重要系统密码应用。

专栏6 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工程

执业(助理)医师增量提质计划: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名高层次卫生健康技术人才,新增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45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2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01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率不低于90%

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培养1名左右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和1名学科带头人和2名学科后备人才。实施中医药师带徒项目,培养2名学术传承人才和5名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依托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培训不少于30名乡村医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从推进健康中国的高度,将本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规划实施力度,确保“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体系,推动形成统一的健康价值观,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统筹考虑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卫生健康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协商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各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营造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财政支持的良好环境。

(二)完善投入机制。切实履行政府投入责任,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保障,筑牢卫生健康网底。政府新增卫生健康投入优先用于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落实符合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及特殊岗位的投入倾斜政策。建立以健康结果指标为导向的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三)强化监测评价。做好规划重点任务分解,建立规划执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机制,以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项目为抓手,推动规划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规划监测评价机制,科学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规划中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实施。

(四)注重宣传引导。完善宣传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营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利环境。管好用好各类宣传平台和载体,大力宣传全面推进健康瑞丽建设、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的重大意义,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卫生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社会公众自觉参与规划实施。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模式,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1:

瑞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1

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卫健牵头,委编办、发改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

卫健牵头,发改财政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人社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卫健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发改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市外事办、瑞丽海关、畹町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卫健牵头,委编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住建局(人防办)、审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

卫健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办、边防委办、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畹町海关、瑞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卫健牵头,发改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住建局、审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巩固提升提质达标和创等成果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医保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专科建设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医疗服务内涵

市卫健局牵头,财政局、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

市卫健局牵头,委编办、财政局、医保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

市卫健局牵头,财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发展优质社会办医服务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中医(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市卫健局牵头,财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教体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财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

市卫健局牵头,委宣传部、市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市外事办、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市卫健局牵头,财政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深入推进健 康德宏行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市爱卫办牵头,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融媒体中心及各乡(镇、街道)、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市卫健局牵头,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加强健康风险监测

市卫健局牵头,公安局、财政局、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慢性病综合服务

市卫健局牵头,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市卫健局牵头,市教体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卫健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全周期保障重点人群健康

 

提升妇幼健康保障水平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市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医保局、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市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职业人群健康管理

市卫健局牵头,委宣传部、委编办、市发改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市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管理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市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全面深化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入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

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委组织部、委编办、市卫健局市发改局财政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加快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

7

提升健康服务业发展能力

 

优化发展政策环境

市发改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元健康服务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文旅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扩大卫生对外交流合作

 

市卫健局市外事办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教体局财政局、市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夯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新动能

 

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市人民政府牵头,委编办、市教体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市卫健局牵头,市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数字卫生健康发展

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教体局财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牵头,市卫健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投入机制

市人民政府牵头,市财政市人社局医保卫健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监测评价

市人民政府牵头,市卫健审计按职责分工负责

注重宣传引导

市卫健局牵头,委宣传部、委网信办、教体局、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

瑞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建设内容和规模

“十四五”期

间建设任务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总投资 (亿元)

“十三五”

完成投资 (亿元)

“十四五”

计划投资 (亿元)

1

瑞丽市传染病医院项目

瑞丽市人民政府

设置床位 100 张,建设总规模 15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传染病楼、综合保障楼。

完成建设项目

 

2021-2021

 

1.82

 

 

1.82

 

2

瑞丽市国门医院项目

瑞丽市人民政府

建设总规模10500平方米,其中国门医院主体10200平方米,污水处理300平方米。

完成建设项目

2021-2023

0.65

 

0.65

3

瑞丽市县域内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

瑞丽市人民政府

信息化中心室,约100平方米左右;信息化系统;大健康平台;信息化安全;智能医疗。

完成建设项目

2021-2023

0.3

 

0.3

4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瑞丽市人民政府

总建筑面积52188.59㎡。主要扩建一栋门诊楼(建筑面积13683.18㎡);一栋综合住院楼(建筑面积24874.12㎡)及垃圾房(建筑面积104.30㎡);同时在扩建门诊楼、综合住院楼下部建设地下夹层(3980㎡,用作非机动车停车库)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546.99㎡);污水处理站、室外附属工程及医疗设施设备购置等。

完成建设项目

2022-2024

4.08

 

4.08

5

瑞丽市疾控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瑞丽市人民政府

新建疾控中心1栋,建筑面积 3000㎡。改造原综合业务用房 4-6层消防设施;电力双回路改造等附属工程。

完成建设项目

2022-2023

0.1856

 

0.1856

6

瑞丽市基层医疗机构整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瑞丽市人民政府

医疗业务用房、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及设施、设备、附属设施建设等。

完成建设项目

2021-2025

2.755

 

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