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办发〔2023〕17号
各区、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瑞各单位:
《瑞丽市打造热区特色农业支柱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打造热区特色农业支柱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为主线,大力发展热区农业、科技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3815”战略和州委“三支柱一标杆”部署要求,市委“四支柱五倍增一标杆”发展思路,聚力热区特色农业建支柱,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大幅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确保“特色兴农”重点工作任务及时落地,推动瑞丽热区现代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潜力进一步释放,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高效生态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布局更加优化,基地化率达到60%以上,亩均产值突破1万元,位于全省前列;绿色发展特色更加鲜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产业链集约集群发展更加凸显,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优势品牌做大做强,农业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大幅提升,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5:1以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成粮食、果蔬2个十亿级农业产业。蔗糖、烟草、中药材3个亿级农业产业。农旅深度融合,建成一批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收入增速保持在30%以上;农机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0%以上,位于全省前列;产业帮扶促农增收效果更加明显,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农业产业现代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瑞丽市打造热区特色农业支柱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夏 辉 市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寸宝得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赵瑞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朗庆荣 瑞丽边合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弄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彭 旭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寸宏得 市发改局局长
张 瑞 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金 宏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陈 超 市人社局局长
张国斌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白加宝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迎红 市水利局局长
木然昶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排 浪 市林草局局长
高洪军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市投促局局长
罗 毅 勐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静 畹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亮 喊 姐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统退 户育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排永胜 勐秀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姚云飞 瑞丽农场管委主任
赵国梁 畹町农场党委书记兼管委主任、畹町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兼畹町边合区管委会副主任
毕宏彬 市税务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刘永益任办公室主任,木然昶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专班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和推进落实。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
四、主要措施及内容
(一)实施热区现代农业建设计划
1. 着力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1)实施粮食稳产保供工程。认真落实《德宏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德政办发〔2022〕48号),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进出平衡。积极推进“稳面积、攻单产、增总量、保安全”工作措施,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稳定,单产稳步提高。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布局,稳定提升水稻、玉米等主粮供应能力,积极发展冬玉米、豆类、薯类等特色作物。实施优质稻工程,推动标准化基地建设、稻米精深加工和打造瑞丽大米品牌,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巩固提升省级商品粮基地县。到2025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13万亩以上、产量4.6万吨以上,粮食综合产值达2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农场。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街道)、农场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2)实施果蔬提质优品工程。发挥热区资源优势,坚持错峰错季、外向型发展,优化品类结构,突出茄果类、瓜类、豆类等优势品种,统筹发展鲜食玉米、冬早蔬菜等大宗产品,打造优质冬春蔬菜和高端热带水果基地。提升柚子、柠檬等柑橘类特色水果发展水平,扶持牛油果、西番莲等优稀水果发展。加强果蔬产品商品化处理,强化包装和标识认证,打造“瑞丽鲜食玉米”“瑞丽蜜柚”、“瑞丽柠檬”区域公用品牌。开展鲜食玉米小包装设计、商标注册和加工企业注册。统一规划,大力推广柠檬种植,加大对种植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柠檬种植基地,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至2024年,新发展种植柠檬5000亩,确保到2025年,全市柠檬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以上,年产量达20000吨以上,综合产值达1.4亿元以上,柠檬产业成为瑞丽农业主导产业,瑞丽建成云南省柠檬输出最大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
(3)实施烟草特色发展工程。认真落实《德宏州推动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德政办发〔2022〕54号),围绕“做精香料烟、做强雪茄烟”的发展思路,发展雪茄烟特色产业,2023年种植雪茄烟2200亩,2024年种植5000亩,2025年种植10000亩,建成全省重要雪茄烟生产基地,建设雪茄庄园。科学规划种植田块,规划晾房建设用地,落实种植面积,明确种植任务,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农场督查,并及时组织开展配套种植管理技术培训会。到2025年,全市烟叶种植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生产规模达到2万担以上,农业产值突破1亿元,亩均产值提高5%左右,综合税收达176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云南香料烟公司瑞丽站)
(4)实施茶产业突破突围工程。做大做强“瑞丽古树茶”茶叶公用品牌。严格保护、科学利用古茶树资源,把瑞丽古树茶打造成德宏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标志性产品。到2025年,全市改造提升茶叶初制所2个以上,创建打造1个以上高质高效绿色生态茶园示范基地;力争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至少2家,销售收入1千万元以上企业2家,茶产业综合产值达0.2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5)实施中药材扩面提质工程。扶持石斛产业发展,打造全国优质石斛主产区。稳步推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建立林药交易市场。每年新增林下种植基地1千亩以上,实施林药产业基地提质增效2千亩以上,特色种植业、林下种植等规模和产量持续增加。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产业种植面积0.6万亩以上,产量0.6万吨以上,综合产值3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6)实施壮大养殖产业工程。大力发展养殖业,整合资源、优化结构,重点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壮大集体经济、形成特色产业。大力扶持发展蛋鸡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让群众流转土地得租金、参与务工得薪金、入股分红得股金,实现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强化协调服务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肉牛养殖重点乡镇、重点村、重点龙头企业的联系服务制度,定期协调调度;加强肉牛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按照肉牛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肉牛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大要素保障力度,统筹支持保障肉牛养殖用地需求;实施基础母牛扩群增量补助,鼓励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多渠道引进优质育龄母牛和开展冻精改良工作,建设和完善肉牛冻精改良体系;建立健全饲草料供应体系,调整种植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引导养殖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以订单形式推广全株青贮玉米、黑麦草、皇竹草、巨菌草等种植和收贮加工。2023年至2024年,发展种植全株玉米1000亩,多年生牧草500亩,肉牛存栏达1.5万头,犊牛增长率达8%。加快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加快实现境外肉牛进口。(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7)实施蔗糖巩固提升工程。积极稳妥推进蔗区、糖厂优化布局调整,提升种植组织化、规模化、机械化水平。提高蔗渣、糖蜜、滤泥、蔗叶、蔗梢综合利用率,加强糖关联产品开发。实施“走出去”战略,巩固拓展境外甘蔗种植基地。到2025年,全市甘蔗种植面积达7.3万亩以上(市内2.3万亩、境外5万亩),机械化率达55%以上,农业产量力争达到40万吨左右,实现蔗糖综合产值4.4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瑞丽海关、畹町海关)
(8)实施水产养殖标准化工程。积极争取并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促进水产养殖产业向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健康化转变。提升产业结构水平,增强农民的养殖生产能力,对“散、小、杂、乱”的水产养殖池塘进行统一规划和整理,增加增氧机、变压器、发电机、尾水处理区等养殖设施,建成设施完善、配套齐全、集中连片的标准化生态化现代水产养殖基地。提高水产养殖基础设施装备水平,更好地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技术,实施标准化生态化生产,为提高单产、保证水产品质量、促进渔业增产增效提供保障。丰富特种水产品养殖,鼓励支持罗氏沼虾、斑点叉尾鮰等特色水产养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2. 强化热区现代农业发展支撑
(9)实施良田沃土强基工程。全面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耕地质量每年提高0.05个等级。接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完成上级下达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指标,着力保护好坝区耕地,努力提升山区半山区耕地(园地)质量。在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且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前提下,永久基本农田可采取间作、轮作、套种的方式发展非粮作物。到2025年,全市规划建成高标准农田12.15万亩,其中,提质改造7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10)实施种业振兴工程。认真落实德宏州种业振兴有关行动,聚焦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汇聚资源、加大支持、创新机制、集中攻关、重点突破、补齐短板,筑牢热区特色农业种业根基。加快推进农作物、畜禽、水产、石斛、咖啡、珍贵林木等种质资源库建设,做好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坚定评价、保护应用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指标。聚力粮食、甘蔗、蔬菜、咖啡、茶叶、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强化育种协同攻关,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聚焦林木良种选育,培育一批加工价值高、丰产稳定、抗性强、品质好的优良品种。支持鼓励种业龙头企业开展育种研发、基地建设、生产加工等工作。到2025年,收集保存农业、林业种质资源2000份以上,力争培育1家种子企业进入省级种业企业阵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瑞丽海关、畹町海关)
(11)实施科技强农工程。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形成一批科技创新成果。聚焦重点产业技术需求和薄弱环节,加强农业科研推广队伍建设,加快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集成应用。针对蔬菜、高端水果等高附加值产业,大力推广设施栽培、无土栽培、水肥一体化等集成技术,提高土地产出。加快推进水稻、马铃薯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创新优良林木育苗技术,制定种苗出圃标准,提高种苗质量。到2025年,农业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基地化率达到6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瑞丽农场)
(12)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提升工程。围绕重点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农产品及附属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持续推进稻米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提高谷壳、米糠、碎米等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制糖企业、橡胶制胶企业、大米加工企业改善加工装备条件,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到2025年,全市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5:1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
(13)实施农村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围绕鲜食玉米、蔬菜等重点产业,建设一批冷库、仓储、包装、烘干、配送设备设施,完善田头市场整体功能,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支持寄递物流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打造“电商+寄递”产业链条,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冷链寄递物流体系。探索发展共享式“田头小站”等移动冷库,提高产地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农产品销售终端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在畹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到2025年,新建仓储保鲜设施1座以上,培育打造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核心企业1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交通运输局、市乡村振兴局,邮政瑞丽分公司)
(14)实施智慧农业建设工程。支持、鼓励数字农业场景应用,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库、监督管理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智慧农业“三图一库”(农业资源一张图、重点产业基地一张图、产业规划布局一张图和产品库)规划,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程,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种、养、加、销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深度融合,扶持创建一批重要农产品大数据示范应用基地。到2025年,建成数字化农业示范基地1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
(15)实施农业产业用地收储工程。加强农业产业用地收储工作,大力发展规模农业、现代农业、品牌农业,建立农村产业用地统一收储、规模产业园区规划、项目用地打包挂牌招商的高效产业运转机制。〔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实施跨境农业合作工程。发挥区位优势,“深度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CEP),用活用好自由贸易区政策”,创新发展边民互市贸易,加快推进境外农产品采购、加工,把瑞丽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农业开放合作示范区、热带水果交易集散中心。着力解决跨境农业合作政策保障、技术支持、通关便利化、肉牛进口合法化等问题,更好发挥“两个资源”“两个市场”优势。着力推进跨境农业合作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一批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项目。持续拓展境外甘蔗、大豆、饲草料种植基地和肉牛规模化养殖基地。到2025年,力争培育打造进口农产品全产业链企业1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外事办、瑞丽海关、畹町海关〕
(二)实施市场主体和品牌培育计划
(17)实施农产品供应链补短板工程。支持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建设服务平台,牵头打造集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于一体的热区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搭建跨部门、跨环节追溯信息共享通道。推荐认定一批农产品供应链“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牵头整合资源,构建集种养、采摘、仓储、加工、销售、配送为一体的协同平台。落实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化联合体创建支持政策,引导产业链中下游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向“链主”集聚。围绕热区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到2025年,全市培育打造农产品供应链市级企业1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供销社、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瑞丽分公司)
(18)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各项措施,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导向,坚持发展为要,数量与质量并重,不断提升农业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加强重点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加大“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加大重点产业龙头企业用地保障力度,落实财政奖补政策、上级项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创新完善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扩规扩产和稳规升规,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入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到2025年,全市农业企业达到240户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45户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林草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人行瑞丽市支行)
(19)实施销售市场拓展工程。按照“县有中心、乡有站、村有点”的要求,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设线上店铺,采取直播带货、特色馆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形成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农产品营销体系,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电商大平台在我市落地农产品直采基地、智慧物流网络,开发适宜电商销售、运输便捷的热区特色农产品。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展销会、推介会,推动瑞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实施消费帮扶“832平台”优质农产品“入沪”推介工程,实施“十大名品”优质农产品推介展示。到2025年,全市建设农产品交易中心1个以上,培育电商龙头企业2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投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邮政瑞丽分公司)
(20)实施优势农产品品牌打造工程。加大品牌培育,支持龙头企业、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创建区域公用品牌,着力打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发展矩阵。加大“瑞丽柠檬”“瑞丽蜜柚”品牌提升推介力度,推出一批知晓度、美誉度高,影响力的农产品。实施绿色发展引领,全市每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登记5个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到2025年,新增绿色有机水稻产品1个以上,果蔬产品3个,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登记保持在3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21)实施农旅融合发展工程。推动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打造“瑞丽干邦亚石斛庄园”“雪茄庄园”等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鼓励发展以特色民宿、休闲农庄、美食品尝、采摘体验为重点的庭院特色休闲旅游。组织开展柚子节、稻花鱼节、山货街等乡村节庆活动。到2025年,农旅融合乡村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乡村旅游收入增速保持在30%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融媒体中心)
(三)实施农民持续增收计划
(22)实施促农增收典型引领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德宏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订单收购、土地流转、劳动务工、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农业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力争每个行政村都有1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参与绑定合作社发展。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推广聘任“名誉村长”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模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动态消除收入1万元以下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
(23)实施稳岗就业工程。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和用工企业的对接,建立完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企业和输出地需求为导向的用工培训机制,依托沪滇劳务协作机制,开展定向输出的订单、订制培训。稳定保持生态护林员、农村公路管护员、村庄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体量规模。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政策,推动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相结合,提高工资性收入。完成年度省下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到2025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草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
(24)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程。开展农村“三变”改革,激活农村沉睡资源资产潜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和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支持村集体通过产业开发、物业服务、入股分红、异地置业等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集体资源开发的有效路径,提高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和资产收益率。所有行政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巩固在5万元以上,抵边行政村全部达10万元以上。到2025年,农村“三变”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农民资产性收入持续增加。(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
(25)实施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重点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方案》各项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有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进一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动态调整乡村振兴项目库,财政支农资金重点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抓实以“十百千”为主的美丽村庄打造,全面改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成一批基础设施便利、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示范村、精品村。将全市20个沿边行政村建成富边的样板、稳边的示范、守边的屏障。到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探索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州委、市委全会精神和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指导服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专班报告。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组建产业专班和专家组,指定联络员,每月30日前向专班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牵头单位分别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向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乡(镇、街道)、农场要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政府“一把手”要一线指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困难,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支农惠农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投入只增不减。加强政银企合作,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符合发行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予以支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将规模蛋鸡养殖场蛋鸡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名录,积极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探索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推广运用“一部手机云企贷”、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10%以上,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市级财政每年统筹整合各项涉农资金200万元,作为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
(三)强化督查考核。“特色兴农”工作专班要抓好工作的督促落实,定期通报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高效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从上到下的督促检查机制,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不成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年底取消评优资格。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