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琪霞、周全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变瑞丽市街道日常“无交警”现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十分感谢你们对瑞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为了确保建议办理质量,瑞丽市公安局对建议办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专班研究建议办理事宜。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案由
《关于改变瑞丽市街道日常“无交警”现象的建议》内容: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昔日处于长期封控或受封控影响的瑞丽逐步恢复生机活力。在今年春节的黄金周,瑞丽更是迎来了 37 万人的“旅游回暖高峰”。在恢复和繁华的背后,大多数人发现,在日常中,瑞丽市交通主干道几乎没有见到交通警察的身影。顾名思义,交通警察是公安机关中负责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交通犯罪侦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在过去的三年,瑞丽长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城市陆续实行多次封控。瑞丽交警日夜守护在疫情防控卡点、网格值守点等等,长期奋战一线,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但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城市逐渐恢复正常和以往的活力,城市道路车辆日渐增多,特别在今年春节的黄金周,迎来了瑞丽暖冬旅游的高峰,大量自驾车“蜂拥而至”,在进入瑞丽之后,没有交通警察引导,在部分重要路口、景区景点更是无交通警察的身影。据了解,这些自驾车难免发生磕碰,在发生临时紧急情况时,现场没有交警进行处理和维持秩序,都是通过拨打110或者122电话报警,出警时间较长,现场交通拥堵,没有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另据了解,瑞丽目前交通警察出现在街道一是有重大节日、活动安保;二是有路面日常巡查;三是交通事故处理;四是开学季上下学的交通维护。除此之外的正常时间段,在瑞丽的各大主要路段没有交警进行值守以及维护交通。由此带来的问题有:一是不能第一时间处理路面发生的大小突发性交通事故等问题;二是没有树立良好的城市交通形象。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对城市交通警察人员编制和资金的投入力度、增加日常维护交通的人力物力,树立良好的城市交通形象。二、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增设交通岗亭,每天有交警进行现场交通执勤、秩序维护。让每一个来瑞丽的人都能看到瑞丽交警。三、提高出警效率,缩短出警时间,确保在短时间内处理交通事故。
二、办理情况
为了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科学、有序,顺利完成,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支部专题研究办理事宜,按照五定要求,制定了时间表,明确了责任人。现就有关情况向两位代表汇报:
(一)调取瑞丽交警大队警力配置沿革。按照德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核定县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编制移交的批复》德机编(2007)89号,核定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制66名民警,时至今日交警大队在职38名民警,50岁以上21人占比58.3%。其中,年龄最大的 59 岁,最小的 23 岁,平均年龄 48 岁。队伍年龄结构失衡逐步趋于明显,队伍老龄化严重。其中,差异最大的是城市中队,1997年城市中队在岗民警35名,时间过去了近30年目前中队在岗民警5名。整个大队2014年至2022年未增加新民警。
辅警编制共有165名,其中财政保障145名,我局交警大队保障20名,近3年来辞职的辅警多达80余人,2022年以来辞职辅警更是多达40余人,根据瑞机编办[2022]28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目前辅警招录处于暂停状态。实际在岗辅警128名分布于各中队部门。城市中队有22人。
以上警力要覆盖的辖区包括姐告边境贸易区、畹町经济开发区、瑞丽边境经济合作区、畹町边境经济合作区4区,勐卯街道办事处,畹町镇、弄岛镇、姐相镇3镇,勐秀乡、户育乡2乡,瑞丽、畹町2个国营农场,11个社区(瑞丰、目瑙、勐龙沙、友谊、麓川、兴安、卯相、国门、民主街、和平国防街、建设路),29个村委会,229个村民小组,283个自然村。其中包括国道、省道、县乡道各种等级公路共945.888公里。警力确实捉襟见肘。
(二)对城区交警警力开展工作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城市中队辖区有11所中小学、20余家幼儿园,开学期间必须要开展护学岗工作。特别是每周一至周五城区6所学校的护学岗工作,必须安排警力重点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严格落实“护学岗”和上下学高峰勤务,优化学校出入口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加强路面隐患排查治理,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突出违法。
(三)减量控大工作牵制警力客观存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当前预防事故减量控大工作重心主要是国省道、农村道路等,交警各中队部门、包括大队派出的执法小分队长期活动在国省道、农村道路上,主要工作是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建议内容落实情况。综上所述,市局交警大队大部分警力都放到了学校、国省道、农村道路等,城区道路见警率确实低。按照《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瑞政发(2011)265号,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瑞丽市公安局副科级内设机构,下设副科级机构7个(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弄岛中队、畹町中队、姐告中队),使用公安专项编制。按编制部门管理规定,内设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下设7个机构的公安专项编制与公安机关共用。目前交警大队民警、辅警招录工作均由市公安局统筹,大队已经向市公安局提交了增加警力的请示,尽快在短时间内补充警力,科学配置,合理安排,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量。
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春泽、州公安局瞿生怀副书记、市委政法委赵辉书记到瑞丽调研期间,我们也就警力不足问题向领导做了专题汇报。
(五)目前我市交通安全形势。截至2023年4月,全市驾驶人保有量115721人,机动车总数152750辆。其中:汽车66123辆,占机动车总数43.29%;摩托车81943辆,占机动车总数53.65%;农用运输车28辆,占机动车总数0.02%,挂车560辆,占机动车总数的0.3%。2023年1月至4月,瑞丽市辖区共接交通事故报警2653起,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0起,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551元,与上月环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17.65%;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9.09%;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22.22%;直接财产损失增加1600元,上升23.02%。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9起,上升81.82%;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50%;受伤人数增加6人,上升120%;直接财产损失增加3951元,上升85.89%。从统计数据来看道路交通管理压力剧增,交通供需矛盾突出。
三、下一步计划采取的措施
(一)保持建议办理工作跟进。瑞丽市公安局将按照建议办理工作要求以及既定方案,明确专人定期定时跟进落实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圆满结束,落到实处。确保交通管理警力问题真正得到落实并长期坚持。
(二)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提高服务能力。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守好服务群众“主阵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树“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着力强化精准化防控、社会化治理、智慧化应用、优质化服务、高效化保障。二是结合实际深入挖掘潜在的警力资源,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勤务运行机制,靶向施策、精准管控,从根本上解决工作当中失控漏管的问题。
(三)进一步坚持丰富形式宣传推广,以筑牢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为主线拓展宣传阵地。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警示提示。充分借助媒体新闻报道、“双微”平台等多种方式,以案说法,坚持重点节点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
最后,再次感谢李琪霞、周全国代表对瑞丽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希望瑞丽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今后还能够继续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瑞丽市公安局
2023年5 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