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全国、李琪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更正同一道路上路牌与“禁停牌”文字不一样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十分感谢你们对瑞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为了确保建议办理质量,我局对建议办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专班研究建议办理事宜。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案由
《关于更正同一道路上路牌与“禁停牌”文字不一样的建议》内容: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规范。但是,一些地方同一条道路上道路标识指示牌与“禁停牌”在文字的使用上不完全一致。比如,新安路的“新”与新安路上“禁停牌”的“兴”不同,形成鲜明对比。路名、地名是一个地方、一座城市的名片,事关城市形象和声誉,特别是外来游客,对当地地名、路名更是比较关注。为此,建议:
一是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清查同一道路上的道路标识指示牌与“禁停牌”文字使用是否一致;二是更正同一道路路牌与“禁停牌”文字使用不一致,将其统一。
二、办理情况
为了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科学、有序,顺利完成,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支部专题研究办理事宜,按照五定要求,制定了时间表,明确了责任人。现就有关情况向两位代表汇报:
(一)对城区道路路牌和禁停牌进行了全面排查。结合建议内容,市局及时安排交警部门展开调查,对辖区内的各类交通标志牌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实地调查,确保不放过每一块交通标志牌,对存在问题的登记造册汇总进行整改。重点是对主城区各条道路进行了清理排查。目前存在道路标识指示牌与“禁停牌”在文字的使用上不完全一致主要是发生在新安路。
(二)建议内容落实情况。经与市路名办、住建局进行了联系,新安路、兴安路实际为同一条路的不同路段。新安路是指珠宝街到团结路段,长1212.93米,宽20米,沥青路面,一块板路型;兴安路是指团结路到瑞丽大道段。长1193米,宽20米,沥青路面,一块板路型。道路标识指示牌与“禁停牌”在文字的使用上不完全一致主要是发生在新安路,经现场实地调查,共有8个地方出现道路标识指示牌与“禁停牌”在文字的使用上不一致。市局根据调查结果已经联系交通标志牌制作部门,限期整改完成。
(三)提高交通标志牌设置质量。市局将会以本次建议答复为契机,举一反三,对道路交通管理辅助设施建设工作进行认真反思,从交通标志牌的设计、制作、验收等方面提高要求,提高质量。
三、下一步计划采取的措施
(一)保持建议办理工作跟进。市局将按照建议办理工作要求以及既定方案,明确专人定期定时跟进落实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圆满结束,落到实处。确保交通管理警力问题真正得到落实并长期坚持。
(二)进一步优化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辅助设施建设。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守好服务群众“主阵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树“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着力强化精准化防控、社会化治理、智慧化应用、优质化服务、高效化保障。二是结合全市的道路交通特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靶向施策、精准管控,从根本上解决工作当中失控漏管的问题。
(三)进一步坚持丰富形式宣传推广,以筑牢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为主线拓展宣传阵地。积极推动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周全国、李琪霞代表对瑞丽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希望瑞丽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今后还能够继续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瑞丽市公安局
2023年5 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