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52号),为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做好瑞丽市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瑞丽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印发《瑞丽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应急工作,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实现瑞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预案》共8个部分。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为: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瑞丽市行政区域内暴雨、干旱、雷电、大风、冰雹、高温、大雾、霜冻等重大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第二部分:运行机制及部门职责。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明确瑞丽市24个部门职责,规定:暴雨、干旱等灾害的应急处置,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应对;气象因素引发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应对;气象因素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应对,各单位按照有关专项应急预案职责开展工作。 雷电、大风、冰雹、高温、大雾、霜冻等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受其影响程度,按照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应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级政府按照本预案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指挥机制,组织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第三部分: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从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措施等五个方面,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求和具体举措。
第四部分:监测预报预警。规定了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的具体职责,包括气象监测信息共享,发布重要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等,同时建立高级别暴雨预警直报机制和信息传播机制,对重要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发布后,各部门和单位的应对行动进行了规范。
第五部分: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预警联动响应机制,对8种气象灾害分部门分灾种的响应处置措施进行明确,同时规定社会力量动员和信息报告职责。在灾害性天气来临或发生时,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适时增加发布频次;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预警,指导各部门开展气象灾害综合应急防范,组织应对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联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及时救助受灾群众;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响应。
第六部分:奖励与责任追究。对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和奖励;对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从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交通保障、通信电力保障等五个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抢险救灾、恢复重建等进行要求。
第八部分:附则。对预案修订完善、培训演练、解释部门、实施日期等进行规定。同时,2010年印发的《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10〕271号)同时废止。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