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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浏览量:4793   作者:  日期:2023/9/28

瑞政办发〔2023〕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51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修订形成《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瑞丽市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教育体育局主管,市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市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市应急局主管,市应急局实施。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市公安局不再实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从瑞丽市清单中删除。

四、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燃气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调整为设区的市级燃气管理部门,从瑞丽市清单中删除。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情况以及《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原州林草局(委托县级林草部门实施)的“省重点保护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现省清单修改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省林草局”,此事项不列入瑞丽市清单。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瑞丽市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此前我市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在上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公布后1个月内,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说明》(附件2)要求,及时编制本乡(镇)、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并报市政务局复核后公布。实施规范公布后,须将公布稿、公布网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目录》(附件3,一份加盖公章、一份不加盖公章)报市政务局备案。

联系人:李瑶瑶,电话:0692-4152503。电子邮箱:543540082@qq.com。

 


[附件: 1.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附件: 2.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目录]

[附件: 3.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说明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