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为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8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瑞丽市对照《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结合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调整修订《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经过意见征求,形成《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瑞丽市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通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公布,更好的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为“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教育体育局主管,市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市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市应急局主管,市应急局实施。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市公安局不再实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从瑞丽市清单中删除。
(四)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燃气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调整为设区的市级燃气管理部门,从瑞丽市清单中删除。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情况以及《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原州林草局(委托县级林草部门实施)的“省重点保护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现省清单修改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省林草局”,此事项不列入瑞丽市清单。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瑞丽市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49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瑞丽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7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瑞丽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