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政办发〔2023〕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精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对《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
(一)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硬件环境,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满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需求,加快整合部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于2024年3月底前将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省州驻瑞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推行进驻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要科学合理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推广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原则上于2024年3月底前将进驻事项全面纳入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各进驻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提升政务服务办理质效,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实行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要结合省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和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并动态调整更新本地负面清单,不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完善综合窗口及派驻人员授权机制。各进驻部门要加快推动进驻事项委托、授权工作,对即办事项,授权本部门“首席事务代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对承诺办结事项,授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在经营主体登记、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推行“收件即受理”。
(三)严格监督考核机制。对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详细办理地址和咨询、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将贯彻落实负面清单、推动事项全面进驻纳入政务服务考评内容,对“明进暗不进”、不按办事指南提供服务等问题,由两办督察室予以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
[附件: 《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