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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浏览量:19265   作者:  日期:2023/10/12

瑞办发〔2023〕52号

各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学校:

《瑞丽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瑞丽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推进瑞丽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办发〔2023〕7号)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德办发〔2023〕36号)及全省、全州、全市教育发展大会精神,结合瑞丽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省委“3815”发展战略、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和市委“四支柱五倍增一标杆”建设任务,以奋进边疆民族地区先进行列为目标,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优化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行动目标

——2023年重点建机制,实现一年有起色。健全“大思政课”建设机制,充分利用瑞丽教育资源,办好“张桂梅思政大讲堂—瑞丽市分课堂”,推进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探索

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模式,落实普通高中对口帮扶政策,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短城乡、校际间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加快推进瑞丽市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按照人口在20万人以上的县市需要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启动瑞丽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健全“小小留学生”就学机制,加强示范性国门学校建设。深入推进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动校长、教师有序流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建立更加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全面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2024年重点提质量,实现两年有成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成一批“张桂梅思政大讲堂—瑞丽市分课堂”品牌学校,“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县域普通高中对口帮扶初显成效,乡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城乡、校际间教育质量差距逐步缩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推进。校园数字化建设持续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库和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瑞丽职教中心、瑞丽特殊教育学校、国门小学、国门完中等一批国门学校建设稳步推进。

——2025年重点上台阶,力争进入全州先进行列。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效凸显,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5%,建成瑞丽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常态化补充机制,基本补齐紧缺学科师资缺口,力争在全州率先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实现全覆盖,新高考改革取得突破,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处于全州各县市先进行列。职业教育达标创建取得突破,瑞丽职业教育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小学数字校园基本实现全覆盖。

通过三年努力,教育领域突出短板基本补齐,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优质均衡取得突破,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州先进行列,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强党建推进立德树人提升行动

1. 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健全教育系统党建责任工作体系,开展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实地考核和述职评议,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在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中小学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明确中小学校党务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持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持续开展“云岭先锋·育人红烛”先进示范学校创建选树,开展“红色堡垒”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边疆党旗红”党建示范点创建,到2025年,创建市级“四强”党支部3个,州级示范点2个,选树“云岭先锋·育人红烛”省级示范校3所。进一步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关系,将瑞丽国际珠宝翡翠学校党支部纳入市教育工委管理,提升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农场负责,不再列出〕

2. 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和云岭思政“个十百千万”工程,办好“张桂梅思政大讲堂—瑞丽市分课堂”。探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思政课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用好“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加强学校心理健康室建设,加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建设6个标准心理健康室,每所学校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着力防范网络舆情风险,每个季度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研判。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创新教育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决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落实学校体育联赛全覆盖行动,着力打造以“三大球”、“啦啦操”、“民族特色课间操”等运动项目为主的校园体育精品赛事,帮助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2项运动技能。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每年组织开展1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提升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合格率和优良率,降低学生近视率和肥胖率。落实“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一校一特”、“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一批中小学高水平艺术团和兴趣小组,帮助每名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全面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手册》,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规划和建设,到2025年,建设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打造2个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基地和3个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鼓励支持学校开展研学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全方位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充分发挥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责,持续推进学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优先保障校园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平安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要求,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及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侵害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安全事故和事件发生。完善涉校涉生纠纷调解机制,规范依法处置程序。到2025年,创建3所州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3所州级禁毒防艾示范校、2所省级禁毒防艾示范校、1所国家级禁毒防艾示范校,创建3所州级文明校园、2所省级文明校园。〔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普惠行动

5.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幼儿园、贺南毛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和弄岛幼儿园建设,启动第五幼儿园规划建设,补齐公办幼儿园资源短板。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和认定力度,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创新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补充学前教育教师缺额。探索建立以第二幼儿园为龙头的幼教集团,发挥公办幼儿园龙头作用,引领民办幼儿园开展优质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培训,推动公办、民办和城乡幼儿园联动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到2025年,学前教育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到2025年,建成1个学前教育集团,新增2所一级示范性、4所二级示范性幼儿园〔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快推进瑞丽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到2025年,建成瑞丽市特殊教育学校,增加学位126个。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相结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正常入学。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基础教育强师兴校行动

7. 加强学校优化布局。结合瑞丽人口出生和流动变化趋势,加快学校布局优化调整,新建一批学校,实施补学位工程。2023年完成市第七小学建设,增加学位2000个。2025年完成国门小学建设,增加学位2000个;2025年完成国门完全中学建设,增加初中学位1500个,高中学位1000个。〔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加大中小学体育、艺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逐步补齐紧缺学科教师。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建立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机制,推动教师科学有序交流轮岗,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持续推进基础教育校长职级制改革,支持优秀校长职业化成长。加大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基础教育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中学校长对口培养计划”,到2025年,打造名师工作室3个,名校长工作室3个,班主任成长工作室3个,培养600名以上骨干教师,100名以上学科带头人,15名以上教学名师(幼儿园2人、小学5人、初中5人、高中3人)。〔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制定《瑞丽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对标对表逐一补短板、强弱项。实施学位补短板工程,加快推进市第七小学建设,改扩建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姐勒中心小学,谋划启动国门小学、国门完全中学建设,加快推进瑞丽职教中心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监测结果分析运用。推动课后服务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效衔接,提升“双减”、“双升”成效。全面抓实控辍保学工作,压实“双线四级”责任,确保“一个也不少”。到2025年,力争在全州率先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实行城区优质学校挂联乡镇学校机制,探索成立以瑞丽一中为牵头学校的高中教育集团,以第一小学、第二小学为牵头学校的小学教育集团,以第二幼儿园为牵头学校的幼教集团,积极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用好教师“省管校用”、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省属高校托管帮扶等政策和机遇,构建中小学校帮扶机制,实现三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帮扶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帮扶全覆盖,整体提升中小学办学水平。到2025年,建成幼教集团1个,义务教育集团2个,高中教育集团1个。全市高中办学水平进入全州县市级高中先进行列。〔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推动学校管理达标。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全面排查、排除学校管理漏洞和管理风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规范办学。持续开展好“千师访万家”活动,推动家校社深度协作。〔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边境县(市)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12. 补充学前教育教师。多渠道争取教师编制,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明显增加。积极争取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倾斜支持,主动对接德宏师专安排幼教专业学生到瑞丽实习,弥补短期内教师不足问题。积极落实引导民办幼儿园补充保教人员政策,确保学前教育保教人员达到规定要求。〔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全面落实帮扶项目。周密部署送教挂联工作,细致分析县域高中年级学科及其教师需求数,积极对接云南大学全面落实好新高考科目全科送教工作,选派教师长期驻校帮扶。全面落实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主动对接云南民族大学,每年遴选一批优秀高校在校学生到瑞丽开展支教(实习)活动,缓解部分学科教师不足问题。推动德宏职业学院与瑞丽市职业教育中心开展校地合作。〔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建设一批优质国门学校。用好资金和项目向边境地区学校倾斜政策,积极谋划和建设瑞丽市特殊教育学校、瑞丽市职教中心、瑞丽市国门小学、瑞丽市国门完全中学等一批示范性优质“国门学校”,进一步发挥“国门学校”在展示国家形象、促进民心相通等方面的作用。〔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局、团市委,各乡(镇、街道)、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行动

15. 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制定《瑞丽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省级政策措施,力争到2025年建成瑞丽市职教中心并投入使用,聚焦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现市职业中学整体搬迁至市职教中心办学,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充分发挥瑞丽边境口岸,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自贸试验区优势,用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澜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三个实训中心,深化校企合作,扩大订单培养,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创造条件拓宽招生渠道,努力提升办学水平。落实职教高考改革,推动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国际化办学。到2025年,建设2个优质专业,1个特色专业。(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服务产业企业促进就业。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多元投入的办学格局,推进“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发展机制,保持并深化瑞丽市职业中学作为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德宏州第55培训站、瑞丽市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澜湄国际职业教育培训基地等服务性功能。结合瑞丽企业和市场需求进行专业设置,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深度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支持瑞丽市职业学校申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积极探索“学历与技术”双证毕业制,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市教体局、市发改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创新技能人才培育模式。构建以产教融合为核心,以学生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专业建设为重点的办学模式。全面深化学徒制人才培养,到2025年,现代学徒制学生占30%。实施“三名”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到2025年,建设教育部门认可的2个名师工作室,1个大师工作室。深化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推进技能人才协作培养模式。落实云南“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序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职专科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发改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教育数字化推进行动

19. 积极推进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加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接入教育专网。全面加强全光纤校园网建设,满足学校基本数字化教学需求。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校园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在备课、授课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水平。持续做好化解教育信息化历史欠账工作。到2025年,接入教育专网的教室达到700个,教育专网出口总带宽不低于120G,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350套,配备精品互动直录播设备42套,教学用计算机1653台。(市教体局、市发改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

20. 丰富学生读书内容。结合中小学课程标准要求,发布中小学生阅读推荐书目,引导学生加强历史文化、科普知识、法律常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阅读,确保青少年学生读物质量。(市教体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创新读书行动载体。充分发挥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展好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优秀读书报告、读书标兵、书香家庭等5项评选活动,实施好师生共读、名家领读、亲子阅读及“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学科学 爱科学”、“典耀中华”、“未来工匠”、“书香激扬青春”、“我的书屋·我的梦”、“青春践行二十大”等10项读书行动。(市教体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动瑞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瑞丽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着力破解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瓶颈问题。市直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做好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资金、项目等争取和支持工作。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牵头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践行“三法三化”要求,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健全保障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按照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不低于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平均增幅超过全州平均水平的要求,保持教育支出增幅占财政支出比例第一位,新增财政收入优先用于教育。全力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保障,对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保障投入。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教育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落实省以下财政教育投入奖补激励机制。市财政要确保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额按规定用于教育,中小学幼儿园非税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发展。健全完善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三)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强化力量,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认识,合理引导社会对教育发展的预期。依照规定和程序加强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教科研机构建设,健全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策、经费、人员保障。全面落实教师收入待遇、职称评聘、体检疗养等规定。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报告,遵行教育规律,弘扬师道尊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教体局(市教育工委)、市教育督导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落实全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统筹开展实绩考核,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督促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要充分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对照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每年开展1次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