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依据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6月29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42号),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州委、州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 形成,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更加优化,个体工商户总数稳中有 进, 结构更趋合理, 质量显著提升, 活跃度达到65%以上, 实有个体工商户数在全州排名第1位。到2030年,个体工商户活跃度力争进入全州前列,每千人拥有个体工商户数力争进入全州第一。到 2035年,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更加完善,个体工商户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带动创业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从健全完善政策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发展质量三个方面制定了16条具体政策措施,着力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从加强规划引领、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完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税费政策兑现、优化经营场所供给政策等7个方面加大政策供给,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要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扎实组织实施。在加大财政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各级政府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在完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方面,决定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等10类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予以支持。在强化金融政策支持方面,将充分发挥好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助力解决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优化经营场所供给政策方面,要求各级政府充分利用现有市场、闲置厂房等场地资源为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同时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特色商圈、步行街、便民生活服务、县域商业体系等建设。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持续发力,从推进准入退出便利化、提供集成高效服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4个方面为个体工商户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出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审批、一网通办、简易注销等便利化登记系列举措,便利个体工商户更加“进退自如”。决定建立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专区,推广使用省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有效提供政策宣传、创业培训、招工对接、市场信息、金融支持、法律服务等“一站式”集成高效服务。明确要加强交通物流、金融、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出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提高执法容忍度和发展宽松度,综合考虑个体工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三)着力提升发展质量。针对个体工商户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采取差异化、精细化帮扶措施,从实施分型分类培育、推进转型升级发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知识产权能力、支持融通协同发展等5个方面助力个体工商户提升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根据经营规模、营收水平等,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立足于“活下来”“持续经营”和“发展壮大”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育;鼓励支持“名特优新”4种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提升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水平。深入实施“个转企”行动,统筹推进、鼓励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