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政办发〔2023〕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抓好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冬春旱季天寒物燥,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11月16日,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刻汲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李强总理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严查密防,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属地责任和消安委成员单位任务分工,聚焦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突出矛盾问题,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攻坚治理“回头看”,加快“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易地搬迁安置区火灾隐患整改清零,集中攻坚整治“小火亡人”,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抓大防小、标本兼治,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以实际行动为瑞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杨谋担任组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王大双担任副组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管理局、姐告消防救援大队、畹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市消安委办牵头,按照市级单位“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属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住建、教育、文旅、卫健、公安、商务、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等成员单位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三、重点任务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由市消安委统一领导,市消安委办牵头,按照“各级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具体抓落实。
(一)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整治重点:深化落实《瑞丽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瑞消防委发〔2023〕21号)部署要求,针对人员密集(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群租房等)、敏感特殊(包括医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等)、混合生产经营(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等3类重点场所,排查整治8类重点问题(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
整治措施:一是认真整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结合国务院2023年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隐患,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闭环销号。二是督促3类重点场所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按月带队开展检查,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常态化排查整治8类重点问题,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是结合年度考核,对2023行动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工作措施。四是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月维保年检测、消防安全月检查日巡查、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等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微型消防站灭火演练,不断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五是教育、民政、商务、文旅、卫健、文物等行业,要结合实际打造一批示范单位,并适时召开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现场会。
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组织深化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村(居)委会、安监站、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开展排查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市消防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攻坚治理“回头看”
整治重点:落实《关于印发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委字〔2022〕11号),以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等为重点,整治16类突出风险。
整治措施:一是梳理辖区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清单,检查是否逐栋明确高层建筑管理责任单位和管理团队,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查整改16类突出风险。二是检查是否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年度检测,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要求,对属于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损坏严重的高层住宅,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依法依规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进行维修更换;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高层住宅,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三是检查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单位是否加强常态化、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四是推动高层建筑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组织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攻坚治理“回头看”工作。市消防委各成员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瑞丽供电局,瑞丽消防救援大队、姐告消防救援大队、畹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分工负责。
(三)加快“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易地搬迁安置区火灾隐患整改清零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2021—2023年省政府专项督查、消安委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四名一文一传”和易地搬迁安置区遗留问题隐患。
整治措施:一是属地政府要按照督办要求,制定“一项一策”整改方案,统筹推进遗留问题隐患整改,力争2023年内全部整改销号。二是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完善管理体系,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自我管理。三是开展一轮排查整治,督促落实管理责任和火灾隐患整改清零。
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组织开展“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易地搬迁安置区火灾隐患整改清零。市消防委各成员单位(市发改局、市民宗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瑞丽消防救援大队、姐告消防救援大队、畹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分工负责。
(四)集中攻坚整治“小火亡人”
1.深化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整治重点:以3层以上和住宿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深入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未设置必需的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焊接切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外窗设置防盗笼等突出风险。
整治措施:一是按照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要求落实属地直接责任管理,加快挂牌自建房的摘牌清零。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和物业企业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培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三是对历史性、区域性火灾隐患,由属地政府统筹纳入民生项目,采取集中整治、区域改造、搬迁安置等方式,实施更新改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四是坚持“省市统筹、县乡主管、部门齐抓、业主主责”,县乡建立网格化检查巡查制度,有关部门纳入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范围,督促指导产权人、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五是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六有六无”创建活动(即:有灭火器,有独立式报警器,有应急照明灯,有疏散指示牌,有承诺书,有宣传画;无违规住人,无堵塞通道,无防盗网,无违章彩钢板房,无违章用火用电,无易燃易爆危险品),每个乡镇、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至少打造1个片区典型,通过示范引领,不断提升经营性自建房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负责。
2.深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整治重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城中村、50户以上的村寨、传统村落等场所。
整治措施:一是对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消防责任人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增强其安全发展理念和消防管理能力。二是公安机关依法组织对“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三是加快乡镇(街道)“一队一站一委”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提高基层公共消防保障能力。四是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对特护人群落实管护责任;发动居民家庭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两规范”活动。“三清”即及时清理阳台可燃物、清理厨房可燃物、清理楼道杂物;“三关”即出门或入睡时关闭门窗、关闭非必要电源、关闭燃气;“两规范”即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在室内或楼道、门厅停放充电)、规范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管理(不占堵、不锁闭)。五是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将消防宣传纳入乡村应急广播建设内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六是发动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用电宣传,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七是村(居)民委员会及村(居)民小组干部、消防志愿者加强对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群的消防管护。
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排查整治。市消防委各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委宣传部、瑞丽供电局,瑞丽消防救援大队、姐告消防救援大队、畹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分工负责。
(五)深化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瑞丽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瑞安委发〔2023〕6号)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以及餐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具有法人资质)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重点查看火灾隐患排查是否有遗漏,火灾隐患是否彻底整改。二是乡镇(街道)、各区、农场管委组织开展排查检查,住建、商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动排查和专家检查。三是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监督抽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抄告有关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四是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达到挂牌督办条件的开展挂牌督办,并纳入征信系统进行失信惩戒。五是督促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发挥公共服务作用,入户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提示,消除突出风险。
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市消防委各成员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瑞丽消防救援大队、姐告消防救援大队、畹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分工负责。
(六)深化物流仓储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部门按照《瑞丽市物流仓储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瑞政办发〔2023〕20号)要求,持续对13类重点问题开展整治。
整治措施:一是组织仓储场所负责人及大型快递物流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和约谈警示。二是组织各企业(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前述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的,责令及时改正。三是组织企业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灭火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消防自防自救能力。四是督促各企业(场所)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加强和规范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工管委产业园区事务发展中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组织开展辖区仓储场所(尤其是村居民自建房作为仓储用途的场所)专项排查检查工作;组织村(居)委会、安监站、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开展摸底排查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市消防委各成员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中国邮政瑞丽分公司,瑞丽消防救援大队、姐告消防救援大队、畹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分工负责。
(七)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整治重点:围绕“两会”、元旦、春节等重要节事活动,实行消防严管严控,确保消防安全。
整治措施:一是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督促重大活动举办单位、承办单位按规定申办安全许可,完善消防安全保卫措施;活动举办地属地政府制定消防安保方案,严格消防管控措施,提高防控等级,开展消防巡查检查。二是严密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发动社会单位强化自查自改;节日期间,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紧盯烟花爆竹燃放、祭祀祈福、吃住行购游娱等环节,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加强现场看护、驻勤巡逻。
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四、工作安排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2月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细化方案,明确本地区、本单位重点任务、责任人和时限安排,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排查整治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3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攻坚行动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迅速行动,周密组织,加强排查整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要将集中攻坚行动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行业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强化属地消防责任、行业消防责任落实,紧盯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违规动火作业、火电油气安全、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场所合用、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重大风险,建立“场所底数、风险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清单,实行挂账销号。
(三)抓实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户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领导责任至乡(镇)、管委、街道级人民政府,限期坚决整改到位。对已建立的消防车通道治理、电动自行车监管、焊接与切割作业、冰雪运动场所、醇基燃料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要强化落实,防止机制虚化空转。针对新业态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各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要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坚决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四)保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各行业部门要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动态防控本行业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工作统筹,聚焦火灾易发多发的行业区域和重点火灾隐患,压实责任和措施,着力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消防救援队伍要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科学高效处置。
(五)严格考核督导跟踪问效。此次集中攻坚行动将列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安全生产巡查及综合督导检查的必查内容。市人民政府将成立工作组加强对攻坚行动特别是重点地区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采取通报、督促提示函、约谈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集中攻坚行动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的,严肃查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请于12月8日前报送实施方案、集中攻坚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集中攻坚行动期间,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3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方式:德宏州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瑞丽消防大队)。
市消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
瑞丽市消防救援大队李先生,联系电话:15987566119;
姐告区消防救援大队刘先生,联系电话:13908821022;
畹町区消防救援大队杨先生,联系电话:13988236799。
[附件: 1.瑞丽市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瑞丽市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联络员名单]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