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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瑞丽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6694   作者:  日期:2023/11/28

瑞政发〔2023〕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公布和县级行政职权赋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瑞丽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瑞丽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权责清单构成

此次公布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由法定职权事项《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德宏州地方性立法设立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事项》、统一赋权事项《瑞丽市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以及自主选取赋权事项三部分共同构成,具体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职权10类,内容包括序号、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职权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及备注栏11个要素。其中,勐卯街道涉及6类40项行政职权,姐相镇涉及8类168项行政职权,畹町镇涉及8类191项行政职权,户育乡、勐秀乡、弄岛镇均涉及8类146项行政职权。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在本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公布,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利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同时,制定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环节,确保清单清晰、准确、可操作。

2.权责清单实行“一乡镇(街道)一清单”,除政务服务类行政职权为委托外,其余行政职权赋权方式为下放,赋予乡镇(街道)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

3.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权责清单做出调整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政务局按程序予以调整和公布。

附件1.勐卯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附件2.姐相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附件3.畹町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附件4.弄岛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附件5.户育乡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附件6.勐秀乡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