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2023年德宏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德宏州总河湖长令第9号)和《2023年瑞丽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瑞丽市总河湖长令第9号)的要求,为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瑞丽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于2023年12月7日结合现状,在之前已完成划定南卡河管理范围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南卡河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3日至19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余左玉 0692-4116256
电子邮箱:rlshzzbgs@163.com
地址:瑞丽市卯喊路103号瑞丽市水利局
附件:瑞丽市南卡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瑞丽市南卡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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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乡镇 |
河段名称 |
河段里程 |
河段特征 |
划定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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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卯街道办事处 |
源头至姐勒水库入库口段 |
K0+000~ K13+083 |
无堤防,管理要求较高的山区河道 |
设计洪水位外延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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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勒水库段 |
K13+080~ K15+424 |
姐勒水库库区 |
以校核洪水位为管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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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勒水库溢洪道终点至瑞丽江汇口段 |
K15+424~ K19+571 |
有堤防且达防洪标准的河道 |
以堤脚线外延5m或堤后道路外边缘线为管理范围 |
姐勒水库泄洪明渠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