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 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定改革成果”和“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的部署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功能分离,进一步理顺农村集体产权关系,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财务核算管理,规范村级组织财务收支行为,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避免资产流失和被侵占,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归位、账务分设试点工作,探索并总结出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效模式,明确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防止和化解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财产性收入。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善、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要求,理顺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权责关系,明确村委会依法赋予的自治职能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职能。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本实施方案涉及以下两个方面改革试点内容:
(一)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归位:在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划归村民委员会,将经营性资产划划登记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划分农村集体资产权属。
(二)实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账核算管理。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理清各自职能,按照各自职责高效、有序、规范运转。村民委员会的公共管理服务功能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功能分离后,收入与支出实行分账管理和使用。村民委员会在没有明确其执行的会计制度之前,暂时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管理方式不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执行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财务账套,原则上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由乡镇(街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代管。
四、方案的特点
(一)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范围广。
(二)实施方案从工作内容、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都做出明确的部署,内容全面并具操作性。
(三)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制度制定,全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均需参照执行,具有全面性。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