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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浏览量:22003   作者:  日期:2024/1/15

为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发挥县级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保障粮食安全。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牵头起草单位,会同瑞丽市财政局、瑞丽市农发行、瑞丽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瑞丽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23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瑞丽市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2023年9月21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瑞丽市委、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部署,认真对待,主动认领问题并制定方案,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共涉及4项问题,其中1项问题指出“有的整改措施存在‘新瓶装老酒’、‘换汤不换药’,复制粘贴以新的制度规定覆盖原有的制度规定”的问题。瑞丽市出台的《县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新老办法内容雷同较多,修改完善的地方较少。

二、修订过程

2023年12月5日,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就《办法》修订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充分吸收修改意见,结合县级储备粮管理实际修改完善,形成《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共九章四十八条。对县级储备粮的计划、储存管理、储备轮换、储备动用、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