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63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0〕48号)文件精神,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征求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对《瑞丽市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起草背景及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立足我国自然灾害基本国情,着眼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发展,科学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省做好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地震应急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防震减灾救灾职能职责,提高处置地震灾害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地震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应对工作;缅甸及邻(县)市波及本地区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九章及附件,正文主要包括:1.总则;2.组织体系;3.响应机制;4.地震应急准备;5.地震应急响应;6.地震应急处置;7.过渡性安置恢复重建;8.其他地震事件应急;9.附则。
附件包括瑞丽市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体系及任务分工和瑞丽市抗震救灾应急处置流程。
第一部分总则,确定《预案》的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构建我市地震灾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体系、指挥机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第三部分响应机制,明确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响应等级、响应启动和终止。主要明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和与其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Ⅰ、Ⅱ、Ⅲ和Ⅳ级。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实施主体为省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实施主体为州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实施主体为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还明确了救灾队伍规模需求建议和信息报送和处理。
第四部分地震应急准备,明确队伍能力建设、指挥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与资金准备、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与准备、宣传培训与演练、应急准备检查等内容。
第五部分地震应急响应,规范应急响应启动与发布,完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明确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启动、灾情快速获取与评估、指挥部启动、应急处置等工作流程。
第六部分地震应急处置,优化不同等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程序和内容。
第七部分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根据国家、省、市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第八部分其他地震事件应急,明确邻区和境外发生地震灾害启动应急响应条件和应对措施,明确应急戒备事件、地震谣言事件应对措施。
第九部分附则,规定奖励与惩罚、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等内容。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