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依补代表、王咏代表、杨林丽代表、段兴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修订政策进一步调整边民补助发放范围的建议》(第1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2023年度边民补助发放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23〕81号)文件精神,补助对象为:截至2023年8月31日24时,具有瑞丽市辖区内抵边乡(镇、街道)、抵边村委会、一线边境村民小组户籍,在抵边乡(镇、街道)、村委会、一线边境村民小组拥有固定住所且居住时间达到半年以上,履行守土固边义务的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以上为硬性条件且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我市严格执行以上文件精神。
下一步,我局将安排各乡(镇)、农场、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抵边城镇居民开展摸排,将摸排结果会同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测算。考虑现实需求,提出修改相关实施办法的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也积极向上级财政及民政部门请示汇报,争取得到上级的支持。
最后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瑞丽社会民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瑞丽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