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瑞丽市民政局关于对推进“医保+低保+临时救助”机制将需要经常住院医治农村精神疾病患者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2096   作者:  日期:2024/6/21

尊敬的郑伟委员:

提出的《关于推进“医保+低保+临时救助”机制将需要经常住院医治农村精神疾病患者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的提案》(第1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政局:一、帮扶政策。重病患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救助政策。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德宏州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德民发〔2023〕11号)规定,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重病患者是指患有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规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成年无业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

二、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初安排各乡(镇、街道)开展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排查工作,聚焦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户、三孩以上困难家庭、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共计5933人,针对是否存在“漏保”“脱保”和政策落实不到位开展排查,及时发现救助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截至2024年5月份,我市农村低保对象为1728户3809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1258户2961人,占农村低保总数77.74%,1-5月份累计发放低保金466.63万元。累计新增纳入农村低保25户47人,月发放1.48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脱贫户及监测对象44户,发放救助资金16.6万元;截至5月城市低保救助精神病265人次14.38万元,农村低保救助精神病565人次50.08万元,城市特困救助精神病40人次3.79万元,农村特困救助精神病85人次8.05万元,临时救助共救助精神残疾家庭5户21000元。

医保局:一是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确保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应保尽保。对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按规定予以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特殊计生家庭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全额资助(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380元),对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稳定脱贫户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实行定额资助(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分别为120元、90元)。2023年,瑞丽市残联等部门推送精神障碍群众名单268人,已参268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3.86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保待遇水平,切实减轻精神障碍患者住院经济负担。精神障碍患者住院严格落实按床日付费政策,床日付费制按医院级别包干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60元/床日,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30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90元/床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床日付费结算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30元/床日,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10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80元/床日。取消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云南省内精神疾病住院患者实际报销比达到90%。对云南省内定点医院、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患者报销方便快捷。2023年,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就诊114人次,基本医保统筹支付102.2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2.34万元,医疗救助0.45万元。三是做好精神障碍患者门诊用药保障。优化慢特病办理,将精神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纳入医保门诊慢特性病保障范围。自2020年10月,为确保精神障碍患者能及时享受门诊医保待遇,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医保部门优化经办服务,将慢特性病门诊待遇资格认定下沉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有效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看病报销即时办结问题,防止多头跑、多次跑问题的出现。截至目前,瑞丽市“精神类疾病”慢性病申请认定共计739余人。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不设起付标准,医保支付比例为90%。2023年,慢特病门诊就诊1247人次,基本医保统筹支付25.53万元,医疗救助0.68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政策,及时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含精神智力残疾)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切实维护了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权益,有效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感谢对社会民生、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瑞丽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3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