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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15248   作者:  日期:2024/8/29

瑞政办发〔2024〕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及州驻瑞有关单位:

《瑞丽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基础支撑,构建“10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综合调查监测体系,根据云南省和德宏州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瑞丽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瑞丽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共用一套数据为工作目标,遵循统一管理又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统一,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一体化,从根本上解决国土地类与森林、草原、湿地、植被覆盖类型不衔接不一致的实际问题,查清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现状,掌握荒漠化状况和其管理治理情况,进一步丰富林草资源调查成果,完善国土“三调”一张图,为森林、草原、湿地管理、绿化造林空间评估、编制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以及荒漠化综合预防治理、推动自然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实现精准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地类对接

以国家自然资源部门和林草部门下发的地类对接工作底图(经比对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成果与国土变更调查2023年度成果数据,研判地类不一致图斑数据)为依据。图斑不在国家级研判结果的,但实地现状与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不一致的图斑,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统一标准,按照国土调查以实地利用现状认定地类原则,采用卫星影像、往年举证照片进行内业影像判读、档案材料确认或外业调查举证。对不一致图斑地类核实结果中涉及地类变化的,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对涉及退耕还林还草、人工造林地和木本油料经济林图斑的现状开展核实确认工作,逐地块落地上图。

(二)开展图斑调查工作

1.采用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多种调查方法,摸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数量、质量、结构,以及沙化土地类型、面积、程度、分布、治理、图片库采集与复位等基本情况。查清现状后,再与以往的调查、规划、审批、督察执法等管理信息进一步比对,充分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确认管理属性和管理边界。

2.以自然资源部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二级地类图斑为普查基本单元,按照林草有效信息不减少的原则,参考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草原基本情况调查、湿地资源调查等成果,基于数字正射影像图,开展图斑区划。林地范围内的图斑,可在国土调查确定的同一个二级地类图斑内,根据林地经营管理需要,对原有的细碎散乱林地图斑进行调整优化,但不得突破国土调查图斑的二级地类图斑界线。

3.按照云南省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天然林调查核实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办发〔2022〕13号)及《云南省天然林调查核实操作细则补充规定》进一步研判、核实乔木林、竹林、灌木林、疏林和未成林地的起源;核实标注公益林变化类型,后续调整优化分别按《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要求办理;为瑞丽市的天然林定级、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奠定基础;按照上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要求,建成数据库并上报。

4.以统一地类后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叠加我省绿化造林空间划定成果,调查并标记可绿化造林的图斑。

(三)开展草原加密样地调查

完成瑞丽市8个草原加密样地的调查,调查包括样地测设、样地因子、图斑信息研判等,获取草原资源的储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四)质量管控

按照普查质量管控相关要求,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开展分阶段、分层级的质量检查、抽查。上一阶段调查监测成果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实现质量全程控制。

(五)汇总分析

开展数据库汇总和调查数据处理,开展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和森林、草原、湿地植被状况、生产力状况和沙化状况及其土地治理情况分析,编制瑞丽市普查工作报告,制作图件和统计表,按时上报省、州林草主管部门审核。

三、组织分工

建立瑞丽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普查主体责任,市自然资源局和林草局深度融合的一体化调查工作机制。瑞丽市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曹明卫为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国斌、市林草局局长排浪为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普查工作专班,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共同成立技术支撑组工作组,依托省、州技术支撑,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市林草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普查工作。

(一)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与市林草局共同组织完成地类对接、耕地保护红线、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划定成果等国土调查数据与林草湿图斑数据衔接,解决图斑地类不一致问题;会同市林草局做好不一致图斑地类的核实确认,完成举证图斑或确认后图斑的审核和上报工作;指导图斑调查举证及地类认定,负责开展地类不一致图斑举证和地类审核,将通过审核的图斑数据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二)市林草局

市林草局牵头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完成地类不一致图斑的内业判读确认、实地核实举证、外业补充调查、图斑调查举证、样地调查等工作;组织完成图斑区划调查、草原加密样地调查;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收集、核实经营管理界线和林业、草原生产经营管理、林地演变等档案资料,严密认定程序、做好审核把关及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制定市级实施方案;落实林草管理边界确定、天然林认定、公益林核实标注工作。开展市级普查数据更新、检查、统计分析并建立林草湿荒资源数据库,编制统计表、专题图、普查报告等普查成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技术力量开展地类不一致图斑内业核实确认、图斑区划调查等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共同组织市级质量检查、数据检查汇交、市级普查数据库建立、统计分析、成果编制等技术性工作。

(三)乡、镇、街道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收集、核实经营管理界线、森林草原生产经营管理、林地演变等档案资料,协同负责开展图斑实地调查举证工作,充分调动村级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地类不一致图斑调查举证、图斑属性因子补充调查等工作。

四、技术流程与方法

以瑞丽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基础,参考林草资源数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普查数据库,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分析,产出市级普查成果。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草地资源调查、湿地资源调查、沙化现状调查等成果,采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结合档案更新、现地核实和补充调查等工作方法,应用定量遥感、计量模型等技术,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摸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状况以及荒漠化状况及其治理情况。

(一)资料收集

1.基础资料。收集瑞丽市地理基础信息数据、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多光谱遥感数据、国土调查成果及其年度变更数据、经营管理单位界线等基础数据资料。

2.专题资料。收集林业和草原经营管理单位(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范围界线,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种草改良、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结果、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划定成果、林地草地湿地管理资料等相关的经营管理档案数据和全市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历年森林湿地调查监测成果、草原基况调查成果、天然林调查核实初步成果、历年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成果、历年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最新公益林区划等成果。

3.其他资料。收集立木材积表、生长率表、立地类型表,立木生物量模型和碳计量参数、草原产草量模型、草原植被盖度遥感反演模型、森林三储量(蓄积量、生物量、碳储量)估测模型、湿地生物量模型、湿地生态状况评价模型、无人机样地植被提取模型,数据字典等参数资料。

(二)地类对接

1.对不一致图斑内业核实确认。国家下发的不一致图斑预判成果经省级梳理后上传“云调查”平台后交市进行内业认定,经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认定一致,双方确认地类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国家级预判成果三种地类之一的,若地类与遥感影像纹理一致的,无需实地核实和拍照举证,直接通过“云调查”平台填写地类认定结果和审核意见,双方认定不一致或不能准确认定的图斑通过平台下发,开展现地外业调查举证。

2.外业核实举证。市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云调查”平台中外业调查任务,以及未在国家级预判结果中,但实地利用现状与2023年度变更调查“一上”成果不一致的图斑,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统一分类标准开展实地举证,人工拍摄困难的图斑,可采取无人机举证高清遥感影像、类似图斑典型举证等优化举证方式,对国土地类和植被覆盖类型确认一致后逐级上报并按上级核查意见整改或补充举证,彻底解决国土地类与林草湿地类不一致问题,完善自然资源“一张图”。外业核实举证中,涉及需完善林地属性因子的,要对地类和林草管理方面的指标一次性调查,确保外业“只跑一次”。

3.上报核查。市级将地类认定结果逐级上报,州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主管部门,通过“云调查”平台共同组织对市级地类认定结果开展地类在线核查和复核,市级根据核查结果开展补充举证和核实整改,成果推送至“国土调查云”平台,直至通过国家核查。

(三)图斑调查区划

在基础数据上结合地类对接和现地核实成果,空间叠加第六次沙化监测矢量数据开展区划赋值,综合考虑管理现状、经营现状和资源现状,按照充分反映客观实际、有利于管理、林草湿有效信息不减少的原则对原有的细碎散乱图斑进行调整优化。

(四)图斑属性完善

涉及地类对接外业核实举证任务及需补充林地属性因子的,应统筹在举证时一并调查,做到外业“只跑一次”。补全林草湿图斑及沙化土地因子缺失,纠正属性错误。

1.补充土壤类型、土层厚度等土壤因子。

2.补充或纠正海拔、坡度、坡位等地形因子。

3.补充或纠正权属、森林类别、经营管理单位、林草湿管理类型等管理因子。

4.补充或纠正起源、胸径、树高、龄组、蓄积量、生物量、碳储量、产草量、植被盖度等主要因子。

5.补充或纠正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的类型、程度、治理措施、气候类型区、流域、基岩裸露度等因子及图片库采集与复位。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2024年7月)

瑞丽市成立市级普查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收集高清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林草湿资源档案和经营管理档案等普查所需资料。组建普查技术保障机构、组织开展市级图斑审核和外业调查举证技术培训;印发工作启动通知,召开市级普查工作启动会,研究部署工作。

(二)样地调查(2024年7—9月)

组织完成草原加密样地调查。

(三)地类对接(2024年7—9月)

7—8月,完成地类对接不一致图斑的内业核实确认,达成一致意见的逐级提交审核;8—9月,完成地类不一致图斑外业调查举证、属性因子的补充、核实等工作,同步完成地类对接成果的共同审核和上报工作。

(四)区划调查(2024年7月—2025年3月)

2024年7—8月,开展区划调查技术培训,市林草局完成区划调查准备工作。2024年8月—2025年2月,开展图斑区划、属性补充调查、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图片库采集与复位、现地核实及林草湿管理属性、管理边界的核实、天然林甄别核实等全部外业调查工作。2025年2—3月,完成图斑区划调查数据库建设。

(五)质量检查(2024年12月—2025年1月)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共同组织,按照质量管理办法对普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六)数据汇交(2025年2月)

普查成果经质量验收合格后,按要求统一汇交、集成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实现对自然资源调查信息统一使用和管理。

(七)成果编制(2025年3月)

基于数据库逐级汇总产出全市普查成果数据,编制全市普查成果报告。

六、主要成果

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等。

(一)数据库

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图斑数据库等成果数据库、国土造林绿化空间基础数据库、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样地数据库。检查验收的数据库逐级汇交形成市级数据库。

(二)统计表

包括反映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林草植被状况、湿地健康状况、森林草原湿地生产力,以及沙化状况、沙化土地治理情况等一系列成果统计表。

(三)专题图

包括林草资源分布图、林草生态评价图、沙化土地分布图等。

(四)成果报告

包括市级成果报告。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我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专班,负责我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和信息共享,做好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按照省、州工作方案要求压实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过程质量跟踪,组织开展地类对接,经营管理单位界限核实和图斑调查等,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试点工作。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二)技术保障

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林草局牵头组织开展工作,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强化技术保障,有序开展普查工作。

(三)经费保障

普查坚持勤俭节约,充分利用现有调查成果和资料,避免重复投入。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积极争取上级补贴。

(四)安全保障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普查工作安全。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制度,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未经审核通过的普查成果,一律不得向社会公布。

(五)宣传保障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为本次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