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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52)整改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1626   作者:  日期:2024/10/30

根据《瑞丽市委办公室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瑞办通〔2024〕37号)要求,瑞丽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长达一年多未办理排污许可,存在无证排污情况;同时,截至督察该项目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在线监测系统验收,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也未开展过出水水质手工监测。”的整改工作,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长达一年多未办理排污许可,存在无证排污情况;同时,截至督察该项目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在线监测系统验收,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也未开展过出水水质手工监测。

二、整改目标

完成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申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在线监测系统验收。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指导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申领排污许可证。

2.督促指导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在线监测系统验收之前开展出水水质手工监测。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督促瑞丽市畹町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取得了排放污染污许可证

瑞丽市畹町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23年3月24日取得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1533102015271516L001Q,有效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8年3月23日止。

二是指导瑞丽市畹町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

瑞丽市畹町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于2024年3月17日完成自主验收。

三是指导瑞丽市畹町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瑞丽市畹町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24年7月9日召开了环保竣工验收会,于2024年10月9日开始对验收情况进行了公示,目前已完成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共7天。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43752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