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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浏览量:3014   作者:  日期:2024/11/8

对照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瑞丽市政府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突出。全州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垃圾填埋场已接近满库,环境风险隐患高。

瑞丽市畹町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管理不够规范,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未委托运维单位,运行维护管理不够规范;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运维费用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经费保障不够充分。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规范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配套设施管理,及时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三、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瑞丽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积极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一)及时委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单位。瑞丽市住建局对照畹町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问题,于2024年2月同具有在线监测系统运维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签订运维合同,保障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同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整理、收集、归档工作。

(二)将畹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运维费用及时纳入市级财政,有力保障运维费用。瑞丽市住建局及时上报市政府,于2024年7月,经市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畹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有力保障项目运行经费。

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突出。全州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垃圾填埋场已接近满库,环境风险隐患高”问题,瑞丽市已整改完成。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7天)

联系电话:0692-4141416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