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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十一)整改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2418   作者:  日期:2024/11/26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0〕25号)要求,瑞丽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力争2018年底前投入运营,姐告污水处理厂力争于2019年6月底前投入运营。现场督察时发现,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虽然已于2019年7月开始调试运行,但存在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中控系统未运行,手工监测发现有超标排放情况等问题,且厂区管理混乱,不规范、不到位。此外,截至督察时,瑞丽市姐告污水处理厂仅取得环评批复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责任单位统筹乏力、推进缓慢,导致该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整改工作,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不规范,姐告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反馈意见指出: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力争2018年底前投入运营,姐告污水处理厂力争于2019年6月底前投入运营。现场督察时发现,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虽然已于2019年7月开始调试运行,但存在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中控系统未运行,手工监测发现有超标排放情况等问题,且厂区管理混乱,不规范、不到位。此外,截至督察时,瑞丽市姐告污水处理厂仅取得环评批复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责任单位统筹乏力、推进缓慢,导致该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0〕25号),整改时限为2022年6月30日前。

三、整改情况

(一)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一: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总进水口、总出水口在线监测、中控设备整改及验收,确保2020年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65%以上,并达标排放;2020年6月30日前,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排查整改影响厂容厂貌的环境问题,杜绝“脏乱差”现象,提升运行和环境管理质量。整改完成情况:按要求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对瑞丽市污水处理厂总进水口、总出水口在线监测、中控设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对厂区增加了绿化,提升了厂容厂貌,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要求运营人员严格执行制度。

(二)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二:瑞丽市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姐告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尽快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整改完成情况:按要求建设完成瑞丽市姐告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营。姐告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45亿元,近期新建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DN400-DN800的污水管网29.752公里,该项目于2022年7月2日开工,于2024年10月24日竣工验收,污水处理厂经通水调试后已投入正常运营。

四、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0〕25号)要求,在2024年11月20日开展了市(县)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41416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