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瑞丽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矿山企业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轻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普遍存在未严格落实环评、水保要求,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部分企业未严格分台开采,采空区未及时回填,尾矿和砂石堆场挡墙设置不规范,未采取覆盖措施、部分堆存点未采取防渗措施,未严格落实“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流于形式。督察报告指出:芒市富宏建材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环评技术要求,生产废水未收集,砂石堆场未采取防渗以及雨污分流措施,雨季砂石淋溶水直排外环境,分层开采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矿区开采面边坡高陡,生态修复难度极大。盈江县金隆经贸有限公司莲花山陇中村土坎寨小佛山硅石矿西南部开采不规范、生态修复收效甚微,水土流失严重,堆渣坍塌问题突出。盈江县东昌硅业有限公司盈江县盏西松坡小地方硅石矿山未开展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水土流失严重,污染小地河,堆渣坍塌问题突出。”的整改工作,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矿山企业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轻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普遍存在未严格落实环评、水保要求,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部分企业未严格分台开采,采空区未及时回填,尾矿和砂石堆场挡墙设置不规范,未采取覆盖措施、部分堆存点未采取防渗措施,未严格落实“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流于形式。督察报告指出:芒市富宏建材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环评技术要求,生产废水未收集,砂石堆场未采取防渗以及雨污分流措施,雨季砂石淋溶水直排外环境,分层开采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矿区开采面边坡高陡,生态修复难度极大。盈江县金隆经贸有限公司莲花山陇中村土坎寨小佛山硅石矿西南部开采不规范、生态修复收效甚微,水土流失严重,堆渣坍塌问题突出。盈江县东昌硅业有限公司盈江县盏西松坡小地方硅石矿山未开展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水土流失严重,污染小地河,堆渣坍塌问题突出。”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情况
(一)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矿山生态保护恢复治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协调发展,督促矿业权人落实环保、林业、用地、水利、安全等有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勘查开采作业。整改情况:正在生产4座矿山矿业权人落实了环保、林业、用地、水利、安全等有关法定审批条件后实施开采作业。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二:督促矿山开采企业严格落实“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严格监管生产矿山企业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规范开采,强化矿山企业自觉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加大对矿山企业未严格分台开采、采空区未及时回填、尾矿和砂石堆场挡墙设置不规范及未落实环评、水保等水土保持措施的巡查监管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情况:4座生产矿山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开采闭矿后按照复垦方案复垦、复绿。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瑞丽市在2024年12月5日开展了市(县)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41535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