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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63)整改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3027   作者:  日期:2024/12/6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瑞丽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生产矿山违法违规监管不到位。截至2023年7月底,德宏州共有采矿权133个,有关部门对矿产资源开采审批把关不严,生态环境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矿山违法违规开采问题突出。有关部门于2021年2月为芒市户勒朝位采石场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2022年11月又重新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并将开采标高由2021年批准的165米调整为2022年批准的215米,随意调整采矿深度。芒市户勒采砂场长期野蛮开采,采矿区生态破坏面大、生态修复困难,采矿区扩建后一直未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以及存在林地未批先占、以罚代改情况。芒市杰盛沙石有限公司超范围开采”的整改工作,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生产矿山违法违规监管不到位。截至2023年7月底,德宏州共有采矿权133个,有关部门对矿产资源开采审批把关不严,生态环境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矿山违法违规开采问题突出。有关部门于2021年2月为芒市户勒朝位采石场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2022年11月又重新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并将开采标高由2021年批准的165米调整为2022年批准的215米,随意调整采矿深度。芒市户勒采砂场长期野蛮开采,采矿区生态破坏面大、生态修复困难,采矿区扩建后一直未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以及存在林地未批先占、以罚代改情况。芒市杰盛沙石有限公司超范围开采。”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情况

(一)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一:严格落实各类规划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严把矿业权审批登记关,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矿业权联勘联审制度。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各类规划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严把矿业权审批登记关,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矿业权联勘联审制度。正在生产的4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并严格纳入日常监管。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二:强化矿山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规范开采。整改情况:强化矿山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规范开采。4座生产矿山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开采避矿后按照复垦方案复垦、复绿。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瑞丽市在2024年12月5日开展了市(县)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412月6日─2024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41535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