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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61)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2722   作者:  日期:2024/12/26

瑞丽市人民政府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72-61)的整改工作。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等部门检查复核,拟进行销号工作。按照州、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瑞丽市姐勒水库、芒林水库、帕色河水库、勐卯水库、法坡水库、红石河及小街水库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仅完成工程量的50%,治理进展滞后。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瑞丽市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芒林水库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

(二)完成芒林水库二级保护区7个自然村污水治理工程。

(三)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项目建设工作调度,每月开展项目进度调度,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醒,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督促推进工程实施,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多次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工程建设,并倒排工期,按计划推进。截至12月25日,已基本完成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的工程内容,达到工程初验条件,即完成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及相关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包含芒林水库二级保护区7个自然村污水治理工程)。

(二)加强项目协调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已于整改前完成,整改期间,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2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落地。截至12月25日,完成芒林水库二级保护区7个自然村中227套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及3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建设,以及污水收集管网敷设。

(三)加强工程建设督促。组织开展现场检查2次,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展、资金拨付情况,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定期调度建设情况,上报相关调度材料。定期对接,函告提醒2次,督促加快项目建设。

如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5天)向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692-4143752

联系地址:德宏州瑞丽市新安路37号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