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政办发〔2024〕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德政办发〔2024〕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24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并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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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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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批准《瑞丽市水网建设规划》 |
瑞丽市水利局 |
2024年12月31日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