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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瑞丽市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27197   作者:  日期:2025/1/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及省、州驻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规范投资促进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流程,明确各单位在项目洽谈、签约、落地等环节中的工作职责,积极构建“大招商、招大商、招好商”工作格局,推动全市投资促进工作高效联动、提质增效、实现新突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协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投资促进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会商议题收集、会务服务保障等工作。联席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三)成员单位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统计局、市外事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投促局、市工商联、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工管委、畹町工管委(畹町镇)、姐告工管委、瑞丽边合区工管委(弄岛镇)、瑞丽沿边产业园管委、勐卯街道、姐相镇、户育乡、勐秀乡、瑞丽农场、畹町农场,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瑞丽供电局、瑞丽海关、畹町海关、人行德宏州分行瑞丽营管部、瑞丽仁隆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研究审议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政策,督促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审定上报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审查项目预期效益。对重大投资促进项目进行集中预审,对项目引进、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科学、合理建议,形成项目投资预审评估意见。

3.研究确定全市投资促进重要活动。

4.听取项目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投资促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

5.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需要协同配合解决的重要事项。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成员单位的职责职能,对引进项目提出可行性分析,严格把好政策关。

2.对在谈项目落地条件进行研判、评估,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对在建项目强化要素保障;对建成项目做好竣工验收和投资认定。

3.根据项目洽谈、项目引进、投资服务等工作需要,具体承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承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组织筹备,对需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事项进行初审,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并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申请。

2.汇总通报全市投资促进重点项目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3.做好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建立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确定,联席会议研究审议事项,应提前发相关成员单位知悉。会议议题责任单位负责提出参会范围和需要邀请的机构或人员。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

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对接,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联席会议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各成员单位自行调整递补,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会议纪要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送市政府,作为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参考意见。会议纪要不作为行政许可和行政决定的批准文件。

(四)会议落实

对会议议定事项,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因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难以实施等情况的,应向联席会议申请重新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落实,及时反馈。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限时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落实情况。

(二)强化督促,提升实效。对未按联席会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由市政府督查室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完成。

(三)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如有需要由市投资促进局代章。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