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文件精神,瑞丽市制定了《瑞丽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瑞办通〔2024〕37号),其中,涉及林草部门共两项整改事项,截至目前,已完成(72-36)问题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及整改措施
整改事项: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建筑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保护区内有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站31个,其中核心区4个,缓冲区25个,实验区2个,尚未补办林地审批手续。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站建设项目进行联勘联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我市8个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站建设项目涉自然保护地相关审批手续。
整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
整改目标:完善相关林地审批手续。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站全面清查
根据《瑞丽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对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瑞丽片区内所有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站进行清查。经清查,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瑞丽片区有疫情防控检查站8个,其中:二级抵边联防所3个,三级抵边联防所5个,均位于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
(二)组织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站建设项目联勘联审
认真组织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站建设项目联勘联审工作。2023年9月,云南省林草局对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瑞丽片区内建设的8个疫情防控检查站建设项目建设行政许可及使用林地给予审核及批复,林地审批手续完备。
公示期: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3035517。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