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文件精神,瑞丽市制定了《瑞丽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瑞办通〔2024〕37号),其中,涉及林草部门共两项整改事项,截至目前,已完成(72-24)问题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及整改措施
整改事项: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德宏州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处,总面积13.26万公顷,占德宏州国土总面积的11.87%;其中,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自然保护地面积的89.6%。督察发现,德宏州有关部门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监管不到位,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底数不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仅2022年林地违法案件数就达72件。
整改措施:1.开展摸底调查,2024年12月底前,摸清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建立监管台账。
2.加大涉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开展综合执法。
3.加强对群众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意识和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整改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牵头部门: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督办领导:王泽升。
整改目标: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开展摸底调查,建立监管台账
根据《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调查的通知》工作要求,为摸清全市自然保护地内各类开发建设及经营活动底数,瑞丽市林草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在各乡镇的配合下,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居民点、自然保护地界碑、宣传碑牌等情况进行了排查统计。
1.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共排查统计景区景点、电力公司、冰糖厂、采沙场、采石场、茶厂等254家生产经营活动场所。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瑞丽管护分局片区交通开发共11条道路,总长度为27901.28米;农业开发共有49个,占地面积共144.37公顷。
2.居民点情况。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涉及5个乡镇,38个村小组,2924户9965人。其中:勐秀乡8个村小组,485户1499人;畹町镇4个村小组,507户2281人;勐卯街道办事处8个村小组,485户1499人;户育乡1个村小组,109户496人;弄岛镇16个村小组,929户3792人。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瑞丽管护分局片区无居民点(村庄)。
3.界碑、宣传碑牌情况。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共设置5个界碑,分别位于莫里景区、莫里江边观景台、畹町镇黑山门哑口、姐相镇大等喊奘房边、勐秀乡南京里瑞章公路边。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瑞丽管护分局共设置界碑、宣传牌3个,分别位于勐秀乡瑞章路南京里1号桥;勐卯街道320国道莫里段;勐秀乡营盘山。
4.及时将排查情况上报了州林草局,并根据排查数据,对在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建立了监管台账。
(二)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加大涉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力度,开展综合执法
1.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的监管力度,建立“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验收”闭环监管流程。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管,提升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能力。联合瑞丽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瑞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等执法力量,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维护林区安全。加强护林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大林区巡查频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处置。二是加强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监管,指定专人负责审批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动态监管台账,对更新造林不合格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对屡次超过整改时限要求的,及时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立案查处。三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遵循造林技术规程、标准,对采伐迹地更新造林进行验收,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做好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惩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护合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按照《瑞丽市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瑞林草联字﹝2023﹞7号)、《瑞丽市林草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瑞林草联字﹝2023﹞9号)文件精神,强化部门协作,明确部门职责,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以更统一、更细致的监督标准和协作制度提升林草行刑衔接工作实效,打破部门之间工作壁垒。2024年至今共办理市公安局移交案件10起,市打私办移交案件4起,陇川县纪委监委移交案件1起。二是以“坚持部门协作、坚持全面监管、坚持打防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坚持群防群治”为基本原则,凝聚各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2024年至今共开展联合执法25次。充分发挥瑞丽市检察院、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建立的“瑞丽市生物多样性共建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平台作用,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开展综合执法,加大涉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保护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021年来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瑞丽片区办结行政案件2起。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一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瑞丽林草法治实践,贯彻《德宏州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2024年瑞丽市林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健全机关普法责任制,起草了《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2024年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1名普法宣传负责人员,保障普法责任清单高效高质落实。二是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职责,持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宣传周、草原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涉林法规各类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建设项目林地使用指南》《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宣传册4000余份;积极运用本部门门户网站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答题活动、保密知识测试、普法强基系列活动、知识产权宣传活动5次。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护林防火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2024年订制了森林防火宣传标语60条,发放清明告示15000份、省长令1500份、州长令2200份、森林防火条例700份、安全知识880本,共出动宣传车辆554车辆次,广电宣传285次、小喇叭宣传2580次,短信220条,微信25503条,道路悬挂宣传标语380条、悬挂五彩旗491套。充分利用公众号和各种现代化媒体制作森林防火宣传视频21条,简报信息102期,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法律法规知晓率,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公示期: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3035517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