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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瑞丽市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标准”意见的公告

浏览量:2282   作者:  日期:2025/6/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我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为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经我市初步研究决定,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17日。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2419226908@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2023年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3年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1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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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节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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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