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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提升改造雷允飞机制造厂展览馆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634   作者:  日期:2025/6/17

尊敬的彭涛委员 李清瑞委员:

首先,感谢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改造雷允飞机制造厂展览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经深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雷允飞机制造厂作为中国抗日战争史和航空工业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其遗址已被列为德宏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也是我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接到提案后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与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积极对接进行商讨,经过研究并最终形成统一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改造雷允飞机制造厂展览馆的建议》,对我市进一步做好雷允飞机制造厂遗址的保护、开发及宣传工作具有重要的建设性指导意义。

瑞丽市文物保护经费根据瑞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邵晓应等10名代表所提议案的决定》(瑞人发〔2003〕30号)“从2003年起,将每年3万元的文物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并予以执行,今后视财政好转情况,可酌情增加。”2003年至今市财政每年核拨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仍在3万-5万元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及文物保护成本的增加,现有专项经费早已无法支撑文物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答复

针对们提出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雷允飞机制造厂展览馆及其配套设施提升改造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瑞协办发2025〕10号《政协瑞丽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政协2025年提案办理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函》中该提案办理专项资金分配为15万元,由瑞丽农场管委主导实施该项目。同时,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在展览资料整理、布展设计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以切实改善展览馆的展示手段和基础设施条件,为观众提供更加丰富、生动的参观体验。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