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少余、邢尔凡政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瑞丽市渔业资源保护的提案》(第1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农业农村局作为职能管理部门围绕渔政执法管理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投入了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工作执行不到位、不周全的地方请各位委员给予理解。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瑞丽市渔业资源保护的提案》的提案已交由瑞丽市农业农村局主办,责成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管理站承办;感谢各位委员在繁忙的工作之中对如何保护利用瑞丽市渔业生态资源的关心和关注!接到提案,市农业农村局班子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管理站认真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由于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及工业、农业、生活等污染日益严重,加之民众缺乏渔业资源保护意识,相关部门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域生态荒漠化趋势日益明显,渔业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很多经济价值较高的土著鱼类已经濒临灭绝。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情况属实。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针对建议“加大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治理力度”的办理情况
1.根据提案的建议,瑞丽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提案建议工作,落实德宏州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保护水域生物多样性。瑞丽市人民政府2025年3月6日下发了《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区及禁渔期的通告》、《云南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名录》,通告的下发有力震慑了不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渔业水域资源的增殖和保护,实现了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2.加强执法整治工作力度。以“中国渔政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任务为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流水域进行拉网式的执法检查和巡察工作,至2025年6月,渔业执法整治行动共派出执法人员 3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巡逻瑞丽江流域5次、芒林水库1次、弄莫湖1次,收缴非法渔具45个,办理检察院移交非法捕捞案件4起,没收非法电捕渔具4套,合计罚款8600元。
3.加强科普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张贴“禁渔期、禁渔区”通告80份,安装永久宣传牌40块;同时通过融媒体、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禁渔期和禁渔区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市民的遵纪守法意识,营造禁捕氛围。
(二)、针对建议“在瑞丽江、南碗河等重点水域增殖放流土著鱼类”的办理情况
瑞丽市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2025年6月20日,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以“养护水生生物·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的2025年全国“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在州农业农村局支持下到瑞丽江开展本地土著鱼种及水库增殖放流2.5万尾,共投入苗种资金6万元。其中瑞丽江流域勐嘎段投放墨头鱼、墨脱华鲮、云南野鲮、缅甸穗唇鲃等土著鱼类2万尾,勐典水库投放鲢鱼0.5万尾;有效补充了瑞丽水域鱼类种群规模、生态环境得到及时补充和改善,为恢复鱼类资源和水生态平衡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针对建议“建立渔业资源保护联动机制”的办理情况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实行责任挂包。市政府每年发布《瑞丽市实施禁渔区及禁渔期通告》;并于2022年出台了《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对渔政执法工作作出了指导,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寻。
2.推行属地自我管控。自2017年以来,在全市各乡镇农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河湖、库区、沟渠等推进实行了村民自治的渔政执法管控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水域生态得到了良好保护,水生生物和渔业资源种群有所增加。
3.开展多部门联合协作执法。加大与公安、边防、水利、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有效合作,对在辖区水域违法捕捞、非法电鱼等行为进行现场执法和打击;对渔具经营销售违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监督和检查,存在问题的及时指正和下达整改通知,实现截源堵流。
4.积极开展渔业水域生态保护工作。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积极投入有限资金,加大土著鱼品种(缅甸穗唇鲃、墨头鱼、墨脱华鲮)的增殖和放流,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班子2次积极到省厅汇报,争取增殖放流项目资金,进一步改善渔业生态种群环境,提升渔业资源种群数量,实现了渔业水域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