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瑞丽市民政局关于对规范办理红白喜事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23   作者:  日期:2025/7/7


尊敬的丁杨杨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办理红白喜事的提案》(第8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积极研究相关问题、建议,同时将该提案发函至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协办单位进行研究,并反馈意见,根据各部门及民政职责形成答复建议。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讲排场、比阔气,盲目追求高档、豪华;二是礼金数额过高,给群众带来经济压力;三是铺张浪费现象严重,食物浪费、过度装饰等问题突出;四是存在“你办,我也要办。挂给你的礼金我要想办法收回来”的思想;举办宴席名目众多,满月宴、百日宴、满岁宴、乔迁宴、升学宴、寿宴等宴席名目层出不穷。

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全市虽然加大对移风易俗的宣传、村规民约部分内容约束、红白理事会的建立等工作的开展,但部分群众思想上还存在着讲排场、比阔气等情况。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认识”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农场借助各项活动、乡村街市及乡村振兴入户走访契机,开展家风家教、婚育新风、文明殡葬等移风易俗理念宣传500多余户次,在全市各级媒体平台刊播“文明殡葬主题公益海报”,张贴纸质海报1200幅,市融媒体中心刊播相关信息14条。二是在瑞丽市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瑞丽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对“瑞丽市殡仪馆服务”“瑞丽市殡葬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提供方信息”进行了公示,并录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同时要求我殡仪馆以及殡葬服务提供方将工作流程、服务项目及价格等在其办公区域进行上墙公示,确保群众“身后事”便民。三是统筹民政协理员、宣传员等队伍,形成市、乡(镇)、村(社)三级优秀传统殡葬文化宣讲宣传队,结合乡村“五个普及”实践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为重点的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宣讲活动,运用汉语、傣语、景颇语等多种语言,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殡葬新观念、文明新礼俗等主题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孝老爱亲、邻里互助、厚养薄葬等领域的文明实践活动。

二是关于“由民政部门、司法统一指导完善村规民约,规范办理标准”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因机构改革,基层政权工作已移交市委社会工作部,在此之前民政部门制定《瑞丽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瑞民发〔2023〕40号),提出在原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早婚早育、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接下来民政、司法等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完善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

三是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3年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实施方案》(瑞民联发2023〕5号),工作内容要求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红白理事会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群众办理婚丧事务,推动婚丧习俗改革、促进移风易俗。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支持红白理事会工作,带头移风易俗。

四是关于“加强监管和引导”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完善章程,健全制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我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实施方案》《瑞丽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引导村(居)民树立正确婚嫁观,倡导节俭婚礼、文明婚礼、集体婚礼,抵制高价彩礼、豪华宴席、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简化流程,控制规模,缩短时间,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低碳文明祭扫。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红白理事会的村(居)委员会达60个。二、加强婚俗阵地建设。我市婚姻登记窗口设在瑞丽市政务服务大厅,设有颁证室、婚姻家庭辅导室,建成公园式婚姻登记点1处,设置“来自时光的情书”婚姻打卡墙1处。2025年在“520”和“521”举办了集体颁证和集体婚礼仪式2场,参加新人共31对。通过公园式婚姻登记和集体婚礼、颁证等创新服务方式,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宣传倡导健康、文明、节俭婚俗新风,提升婚姻当事人幸福感、获得感。

五是关于“研究并制定相关措施,控制宴席桌数、办宴席的天数,满月宴、百日宴、满岁宴、乔迁宴、升学宴、寿宴等宴席仅限于家庭成员、近亲属,一律不得扩大邀请来宾范围”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规范指导村规民约制定相关措施,必须严格遵循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内容合法合规、程序严谨规范,充分体现民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现该项工作由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完善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我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积极配合。

六是关于“民政、民宗、工商联等部门加强与民间协会、商会等的协调沟通,指导协会、商会通过大会研究等相式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机制,确保规范执行”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市工商联为部分协会、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工作范畴聚焦经济领域和企业服务,无相关管理权限,也缺乏政策执行抓手,难以有效履行协办职责。市民宗局指导民族团体在本民族领域加强对红白喜事民俗文化的引导,留其精华,去除糟粕,使民俗活动更加符合公序良俗和社会文明风尚。配合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民族村寨完善村规民约,对红白喜事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约束,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最后感谢你长期以来对瑞丽社会民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瑞丽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