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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民政局关于对孤儿和事实孤儿帮扶救助体系建设建议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512   作者:  日期:2025/7/7

尊敬的文丽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孤儿和事实孤儿帮扶救助体系建设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孤儿是指父母双方死亡、失踪或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情形之一的儿童。

截至目前瑞丽市孤儿保障对象27人,全部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120人。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青壮年人口外流、家庭变故等多种原因,导致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困难弱势困境群体逐渐增多。儿童又同时承载着社会的未来和希望,是最需要关爱、救助和支持的特殊困难群体。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福利保障、社会关爱、日常监管等方面深入开展了弱势困境儿童关爱帮扶相关工作,但对照实际需求,体系建设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孤儿和事实孤儿的帮扶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心理干预上的缺位;二是学习教育上的缺位;三是在福利保障方面的缺位问题。因此提出“完善精准认定机制、强化生活兜底保障、优化教育支持体系、构建心理关爱网络、健全医疗救助链条”的建议。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问题客观存在。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完善精准认定机制。整合民政、公安、教育、卫健等多部门数据,打破信息壁垒,利用大数据精准筛查摸查潜在的事实孤儿;建立定期回访核查制度,社区、村委会专人负责动态跟踪,及时更新生活状况,确保应保尽保、精准救助。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民政部门通过与公安、教育、卫健等多部门进行数据信息比对,获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信息,将符合条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好应保尽保、精准救助。比如与公安部门对接核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失联、服刑情况,与卫健部门核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患病情况。二是民政部门在各乡(镇、街道)农场配备了儿童督导员,在村(社区)配备了儿童主任,通过儿童主任培训讲解政策、社区宣传等方式,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的宣传。严格按政策和“申请、审核、审批、终止”认定流程,进村入户,深入开展走访调查核实,开展精准认定工作,做到保障对象认定精准,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于发现符合救助的困境儿童,工作人员及时审核上报,做到及时救助、精准关爱、有力保障,并协助办理申请救助。

二是关于强化生活兜底保障。设立救助机构,针对孤儿、无人抚养的实事孤儿实施兜底救助;设立事实孤儿专项生活补贴,依据地区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推动社会福利机构、爱心企业开展结对帮扶,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改善居住条件。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截至目前,瑞丽市已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现正在向市委编办申请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后即可投入使用。二是严格执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及时调整补贴标准,确保政策按时限要求执行到位。2020年6月补助标准为1274元,2025年1月已提高至1350元。截至目前,全市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350元,有效提升各类困境儿童精准分类保障水平。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2家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以儿童需求为中心,为儿童提供助医、助洁、助行等综合服务;同时链接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资源,筹集捐款及物资折合约10万元,共为143名儿童提供助学金和学习用品。并组织各福彩销售网点业主主动参与关爱“一老一小”公益活动。节假日为困境儿童送上新年红包及食用油、米、水果、糕点等新春物资。

三是关于优化教育支持体系。教育部门开辟事实孤儿入学绿色通道,简化入学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城市优质校定期送教下乡,线上共享优质课程资源;设立教育救助基金,涵盖学杂费、书本费、课外辅导费,确保学业无忧。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国家针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涵盖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各个层面。一是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孤儿群体的教育保障问题,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时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为孤儿等群体办理入学事宜,有效解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的困扰。二是教体部门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组建为多个教育集团,深化瑞丽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打破校际壁垒,促进校际合作,缩小校际差距,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辐射与集约利用,集团核心学校与潜力学校实行帮扶模式,充分发挥核心校专业优势,建立常态化教研、教学指导、教师互派机制,在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通,逐步补齐潜力学校的教育资源短板;三是国家针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可申请全额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四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是由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2025年目前共有4名孤儿纳入资助范围。

四是关于构建心理关爱网络。培训专业心理辅导员进驻学校、社区,定期一对一心理咨询疏导;组织志愿者家庭与孩子长期结对,给予孩子家庭般的温暖陪伴;设立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随时提供危机干预。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卫健部门联合教体部门到全市各学校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知识的专题讲座;联合乡镇、有关部门建立目标人群筛查和转诊机制,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转介医疗机构,形成“走访筛查发现—服务转介—个案精准服务—后续跟踪服务”闭环机制;二是民政部门注重提升基层儿童队伍服务能力,把儿童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全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综合培训体系,提供实用技术支持,有效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理论基础;三是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通过政府统筹、学校主导、社会支持、家庭参与、多元主体协作,预防解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与社会性发展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和谐、积极的社区环境。

五是关于健全医疗救助链条。医保部门将事实孤儿纳入高保障范畴,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慈善组织设立医疗专项救助,针对重大疾病兜底支付剩余费用;协调医院提供就医便利,如专人陪诊、免费体检,助力健康成长。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资助参保。根据省州市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缴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对市民政部门推送的0-18岁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使其能够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如2024年按380元/人资助参保156人、5.93万元,2025年按400元/人资助参保148人 、5.92万元。二是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已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方式,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各类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计入住院医疗救助。2025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99万元。三是“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具有当地户籍的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1年内在定点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及门诊费用)中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进行资助。体检费用资助:孤儿每2年1次的体检费用,资助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四是针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公平普惠的政策,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严格按照省、州标准执行,对于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的倾斜是通过医疗救助来进行体现。

感谢文丽莎委员对困境儿童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将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关爱服务需求为导向,努力提升困境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欢迎各位委员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瑞丽市儿童福利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瑞丽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0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