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共快速充电桩的建议》(第1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收到《关于增加公共快速充电桩的建议》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及时梳理我市新能源车及公共充电桩发展情况。二是与建议代表进行面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充电桩总量不足,不能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需要,尤其是在节假日等高峰时段,充电排队现象严重。”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据统计,截至2025年6月,瑞丽市汽车保有量(不含摩托车,在瑞丽落牌)71884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795辆,占比5.28%;2025年上半年新增新能源汽车722辆,同比增长25.13%。截至2025年6月,瑞丽市已建公共充电桩205桩336枪,(其中直流充电桩134桩265枪;交流充电桩71桩71枪)。瑞丽市2025年上半年新增备案充电桩建设项目3个,共17桩34枪(其中直流充电桩16桩32枪;交流充电桩1桩2枪)。公共桩车桩比18.5:1,与全国公共桩车桩比6.5:1还有差距。根据数据反映,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数量不足问题确实存在。二是关于“充电桩布局不合理,分布不均匀,部分区域充电桩密集,而一些偏远地区、老旧小区等充电桩稀缺。”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瑞丽市现有充电桩多分布在车站、公园、酒店、小区等车流、人流量比较大的场所附近,各乡镇也均有分布但多为慢充桩且数量较少。对外经营公共充电桩项目投资属于市场行为,以盈利为目的必然会造成充电桩布局不合理,分布不均匀的局面。三是关于“利用率不高,部分充电桩位置偏僻、标识不清、维护不到位,导致利用率低下。”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通过随机抽查充电站点发现,部分充电场站存在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安全充电操作流程及安全警示标识缺失或老化看不清、设备老化损坏等问题。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为充电桩经营主体较多,既有公司企业也有个体工商户,对充电桩运营维护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将公共区域快速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目标和布局方案。明确责任部门,优先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公共停车场等车辆密集区域建设充电柱,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充电需求,合理布局充电桩,提高利用率。”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根据我市新能源汽车增长及充电需求等情况,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已于2023年编制完成《瑞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实施方案》,拟采取特许经营权模式选取社会投资人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后考虑到该模式存在违背全国统一大市场风险,决定该项目不再包装特许经营权,由城运公司整合现有资源(如公租房、现有停车场、路面停车泊位等)向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项目备案,并按照市场化供选,与具有相关运营经验的社会投资人合作,第一批次建设94把充电枪,3-5年内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按照二期规划逐步增设110把充电枪,以解决充电设施配套问题。(目前瑞丽市平台公司初步与云南交投德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瑞丽市全域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合作达成初步共识,现已配合云南交投德宏公司对瑞丽市城运公司下辖公租房、工业园区、加油站、公园及休闲广场、政务中心、路边停车位完成了初步摸底,云南交投德宏公司正在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二是关于“加强充电桩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充电桩的正常使用和缓解充电难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5年上半年,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共开展了2次充电站点实地随机抽查,对检查出的消防设施配备不足、设备老化故障、安全警示标识缺失等问题及时反馈项目业主并督促限时完成整改。
下一步,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将继续积极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加强已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的日常监管,不断改善我市充电设施配套不足、充电服务不优的状况。
感谢委员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关心与提出的宝贵建议。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